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德国“大众法”47年寿命终结,大众汽车面临被收购


[  上海证券报    更新时间:2007/10/24  ]    ★★★

    欧洲最高法庭欧洲法院周二作出终裁,决定推翻一项长达47年的法律,后者旨在保护欧洲最大汽车生产商德国大众汽车不被敌意收购,又被称为“大众法”。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这一裁决可能为同为德国汽车巨头的保时捷公司收购大众铺平了道路,保时捷目前已是大众的最大股东,持股约31%。而且,这一做法也可能令欧洲其他受政府保护的企业巨头面临被收购的命运。

    股价应声下跌

    德国“未能证明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法律来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法院的判决称。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保时捷公司而言,欧洲法院的最终裁决意味着该公司朝着打造“汽车帝国”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今年以来,市场对于保时捷可能寻求全面收购大众的预期日增,后者的股价也已翻番有余。

    在最新消息传出后,大众汽车在法兰克福的股价受获利盘打压下跌5.3欧元,报175欧元左右,跌幅2.9%。此前,该股的股价已累计上涨100%以上,市值达到629亿欧元(约392亿美元)。

    保时捷最早在两年前开始收购大众的股份,该公司一直称,愿意保护两家公司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自2002年以来,大众一直为保时捷的一款SUV生产车身。

    今年3月,保时捷出资359亿欧元全面收购大众,该要约已在5月29日到期。按规定,保时捷现在可以随意增持大众的股份直至50%,而无须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欧盟状告德国

    1960年,大众公司最早被私有化向股份公司转型时,“大众法”通过,该法旨在保护该公司不容易被外资收购。根据该法律,任何单一股东都不允许在大众汽车中获得超过20%的投票权,不管其持有多少股份。因为按规定,涉及公司收购等重大问题需要超过80%的多数票通过才行,这在事实上使得德国政府只要拥有20%的表决权,就可以阻止任何收购行动。该法同时赋予大众所在的德国下萨克森州超过20%的股份和表决权,而地区及德国政府都在大众董事会中占有席位。

    欧盟委员会在2005年将德国政府告上法庭,在2月份提交给法院的一份文件中,欧盟委员会的一位顾问指出,“大众法”“限制了资本的自由流动”。欧盟一直将“大众法”与在欧洲其他国家实行的所谓“黄金股”做法做比较,即政府可以在一些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否决权的股份,但是欧盟委员会认为,“黄金股”的使用范围应该仅局限在关系国防能源等要害领域,显然大众汽车公司不在这个范围内。

    德国政府认为,“大众法”旨在保护德国的就业,而欧盟委员会则认为,类似的法律不利于企业自由竞争,并对欧盟27个成员经济体之间的跨境自由投资形成壁垒。

    截至发稿,大众汽车本身尚未就法院的最新裁决发表声明。德国下萨克森州总理克里斯蒂安·沃尔夫则在一份电子声明中表示:“下萨克森州政府接受欧洲法院的裁决,我们会继续保持对大众的持股。”

    作为大众的前两大股东,保时捷公司和下萨克森州政府昨天均表示,州政府继续保有在大众监事会的两个席位。

    保时捷表示欢迎
   
    在欧洲法院作出裁决后,保时捷昨天发布声明,称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不过,公司也表示,无意立即作出增持大众汽车公司股份的决定。

    目前,保时捷持有大众31%的股份。公司昨天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公司将行使作为大众股东之一的权利。不过,声明同时称,公司没有计划在欧洲法院作出此项决定后立即增持大众汽车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需要公司监事会的批准,下一次监事会会议将在11月12日举行,会议的讨论内容将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德国政府当天则表示,将采取必要监管措施废弃“大众法”。德国司法部一位发言人表示,通过一项法案通常需要6个月的时间,但鉴于这个特殊案例,时间可能会缩短。他称,欧盟法院未能同意德国提出的一些意见,德国政府对此表示遗憾。德国方面认为,“大众法”是为确保德国作为一个投资场所以及为保护就业而制定,并未赋予哪一方特殊的权力。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SK电讯继续增持中国联通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第三季度销量丰田略逊通用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