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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职客”:求职机遇还是陷阱?


[ 张琴;郑天虹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7/9/17  ]    ★★★

    相比眼花缭乱的招聘广告和拥挤不堪的招聘会,新型求职方式--网络“职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求职者只要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就会有“职客”来“揭榜”,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和人脉,让求职者“坐享其成”找到工作。

    然而,由于网络和“职客”的特性,这一方式仍存在很大风险,发生纠纷也难以追究责任和要求赔偿。

    新兴“职客”粉墨登场

    网络“职客”是继“博客”“播客”后出现的网络新贵。在百度上搜索“职客”一词,就有500多万个相关网页。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家网络公司所办的一家“职客”网站上,记者看到了求职者以不同价位“赏金”开出的各类榜单,最高的达5万元,最低的800元。高价“赏金”者往往列出了多项求职要求,包括必须落户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工作性质须是机关、事业单位或知名外资企业;还要有诸如“三险一金”的保障等。

    网站是连接求职者与“职客”的纽带。一名“职客”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求职者依托专业“职客”网站发布求职信息后,有实力为其推荐工作的“职客”看到后会“揭榜”,然后网站把求职者的联系方式提供给“职客”,双方进行初步接洽,并在网上签一个协议。协议一般规定,如果求职成功,求职者将付给“职客”事先承诺的“赏金”,“赏金”八成归“职客”,两成归网站。

    记者了解到,仅在这个“职客”网站,目前就有500多人发布了“悬赏”求职信息,近300人通过“职客”成功找到了工作。重庆的王峰就通过网络“职客”找到了新工作。王峰的爱人在深圳工作,而他在重庆上班,两个人两地分居两年多了,但一直也没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聚到一起,工作是主要的阻碍因素。通过网络“职客”,王峰终于在深圳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

    “职客”“解放”传统求职者

    广州的王玉峰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求职经历。半年前她辞去了一家外贸公司的工作,想去外企就职,跑了许多招聘会、寄出大量求职信都没有回应。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上网发布信息,没想到一周内就有三个“职客”“找上门来”,最后她“择优录取”如愿去了一家知名外企。

    “职客”的出现让人们跳槽更加容易。在上海一家媒体工作的曹璐已在“职客”网上发布了求职讯息。她说,跳槽要花很多精力,但现在的“职客”往往是目标公司的“线人”,心里有底,不怕跳得不好。

    广州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徐琦分析说,“职客”的出现是对传统求职者的解放。传统的求职方式令求职者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他们往往被形形色色的求职信息淹没,难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缺乏理性分析自己职业需求与相关岗位是否对接的能力,难免落入求职盲区。而“职客”正好把求职者从海量信息中解脱出来,点对点式的求职服务更具针对性,成功率更高。

    依托网络而生的“职客”,来自全国各地,并可为全国各地的求职者提供帮助。这种方式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作为中间人的网站也是受益方,它们就如同租房中介,求职者和“职客”通过网站建立联系,网站对双方身份进行审核,对双方的交易协议进行公证,并从中获利。

    警惕潜藏的求职风险

    据“职客”网站工作人员介绍,“赏金”先由求职者交给网站,待“职客”推荐工作成功后,网站再把这笔赏金支付给“职客”,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求职者找到工作后不给钱或“职客”工作未推荐成功就收了钱。

    然而,“职客”毕竟是新生事物,又依托网络进行交易,网络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给这种求职新模式带来风险。一些问题让更多求职者对“职客”望而却步:“职客”身份如何确认?网上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网上交易是否安全?更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在网站公证下所签订的网上协议如何确保其法律效力?

    重庆市联英人才的专家透露,“职客”一般都不会是专职的,他们往往是手上掌握一些资源或信息的人,通过“职客”让自己无形的闲置资源变成有形的经济利益。因此,“职客”一般并不愿透露自己的身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猎头公司职员说,自己可以利用手上现成的资源,借网络做“职客”赚点外快,中介费用比替猎头公司做要多得多,只是不能让公司知道。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虽然“职客”有其存在的空间,也为求职者提供了一种多元化的选择,但毕竟风险难以防范。“职客”的兼职性和随意性会增加求职者的风险,而且网上身份注册的真实性很难确认,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也缺乏保障,一旦被骗也难以追究赔偿等责任,所以大家寻找职业机会还是要依靠自身力量或者正规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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