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商务指南 >> 商务文本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  中国投资指南网    更新时间:2005/4/19  ]    

    编号  县  乡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期借款计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 日期 │ 金额 │ 利率 │ 用途 │ 日期  │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借款方       │   借款方担保         │
  │借款单位(人)    (章) │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
  │负责人        (章) │                 │
  │经办人        (章) │                 │
  ├───────────────┼─────────────────┤
  │     贷款方       │    公证单位         │
  │贷款单位:      (章) │  公证机关           │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  公证机关负责人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赠与合同(示范文本)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