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议案直击三网融合两大症结,力主《电信法》囊括广电电信、广电、IT三网一直被指责为各立山头,不符合“三网融合”的趋势。
此次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朱立军在提交的议案中提出,实施“三网融合”首先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问题,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
目前我国电信和广电的监管部门分别是信产部和广电总局。朱立军的议案要求电信广电两大领域统一监管,则意味着将这两个正部级单位的监管职能合并。这也是迄今为止已公开的关于广电与电信之争最大胆的一个改革建议。
电信与有线电视融合最慢
在《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朱立军指出,近年来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明显下降,一些地方电视台如上海文广等已经突破上级主管部门的约束,主动与电信部门合作,在互联网和手机终端上开通实时电视节目等。受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两个方面的力量所驱动,上述融合实际上正在悄然进行中。
朱立军同时批评说,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电信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以及有线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进展较为顺利,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的融合却存在着较多障碍,发展速度远远低于业内人士的预期,成为三网融合中的难点。
对于其中原因,他认为障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信界、计算机界与有线电视界三大产业在观念上存在较大区别,市场化程度不一,不均衡发展的产业格局难以有力的推动三网融合;二是政策上依然存在限制,互不准入的产业指导政策显然不利于推动三网融合。
电信广电应互相开放牌照
他在提案中提出十条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建议,并指实施“三网融合”首先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问题。他说,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有由一个机构统一对不同的网络实施监管,网络的融合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为此,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
此外,朱立军表示,“三网融合”的实现依赖于运营商的融合。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有当不同网络的运营商可以相互购并,一个运营商可以拥有多种网络时,网络的融合才能够真正实现。
这也暗指广电与电信运营商应相互开放,互相持有对方领域的牌照。
朱立军还表示,实现“三网融合”的重要前提是解决立法问题。目前的《电信条例》避开了广电问题,将要出台的《电信法》应涵盖“三网融合”的相关内容,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再回避广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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