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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交通卡补卡费一分也不该收”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5/2/23  ]    ★★★

喻山澜状告“工行牡丹交通卡补卡费”胜诉后,表示不排除申请再审

  ■对话人物

  喻山澜

  四川人,中国工商报记者。2004年4月,喻山澜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工行北京分行与宣武支行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补办牡丹交通卡收费100元的标准,要求宣武支行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

  去年7月底,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后来,喻山澜上诉至一中院。今年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工行宣武支行返还喻山澜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

  ■对话动机

  牡丹交通卡丢了,要交100元的补卡费,办完补卡手续的喻山澜心有不甘,于是将工行北京分行与宣武支行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

  今年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工行宣武支行返还喻山澜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

  为什么会想到去打这场官司?打赢了官司的喻山澜有何感受?

  ■新闻背景

  牡丹交通卡

  牡丹交通卡是北京市交管局和工行北京分行联合推出的一张IC卡,主要用于对北京市的机动车驾驶者进行智能化管理,包括违章记分和罚款。工行北京分行规定,因遗失等原因补领牡丹交通卡的,需交纳补卡费100元。

 

  2月1日喻山澜打赢了“要求工行返还牡丹交通卡补卡费不当得利”那场官司后,2月17日,工行北京分行表态,称已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牡丹交通卡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的报告》,报告内容一是第一次办卡时免费,但补卡时将收取40元左右的工本费,二是采取类似牡丹灵通卡收年费的方式。

  昨日,喻山澜在工作间隙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对这个结果他只是基本满意,不排除向市高院申请再审的想法,但还没有考虑成熟。

  返还的钱连电话费都不够

  当初交补卡费时就觉得亏,一审被驳回时在判决书上只写了两个字“上诉”

  新京报:69元2角及利息现在返还给你了吗?

  喻山澜(以下简称“喻”):还没有,没人和我联系。但我看到工行在媒体上说会“不折不扣执行法院判决”,我相信他们。

  新京报:两审官司你交了多少诉讼费?

  喻:共100元,所以返还这点钱别说诉讼费,连这段时间的电话费都不够,但判决是工行承担诉讼费的。

  新京报:从2003年7月你交纳补卡费到去年4月起诉,有半年多的时间,是什么促使你最终递交了起诉书?

  喻:当初交补卡费时就觉得亏,但没办法,还得交,当时也没想起来要打官司。去年春节过后,突然想起这件事,心血来潮吧,就给市发改委打了个电话,询问这种补卡收费是否需要报批,回答是需要,但事实是并没有报批。这时候我想起了打官司。

  新京报:以前打过官司吗?这次作了什么准备?

  喻:从来没有,以前做报道得罪过人,倒是有人说要告我,最终也没告。

  打官司当然要准备了,通过各方咨询,上网搜索,我最后找到了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补办IC卡可以收取工本费,但必须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有了“尚方宝剑”在手,我觉得十拿九稳了,这才去立案。

  新京报:一审被驳回时心里一定有落差吧。

  喻:当时要我在判决书上签字,我只写了两个字,“上诉”。

  这件事情根源就是“垄断”

  有关部门不能“堤内损失堤外补”,将前期的成本算到后来补卡者身上

  新京报:你认为案子终审能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喻:就是这个《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他激动地把手中的资料拿给记者看),上面的规定非常明白,“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新京报:官司赢了之后你哪里不满意?

  喻:基本还是满意的。

  但我的诉讼请求还要求工行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牡丹交通卡补办收费标准,同时将新的补办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批。法院没有支持这项请求。

  其实我原打算在诉讼请求中加上一条,“向所有补卡者返还不当得利”,这也是我打官司的初衷,但想想不太可能实现,就算了。

  新京报:有申请再审的打算吗?

  喻:牡丹交通卡补卡费一分也不该收,如果申请再审的话,我会考虑讨回补卡交出的那30多元工本费。我认为他们没有按规定报批过,收取一分钱都是违规的。

  但现在我还没考虑成熟。

  新京报:打官司期间,你和工行有没有私下沟通过?

  喻:立案后,工行北京分行和宣武支行的高层来找过我,他们希望我撤诉。

  他们对于收取补卡费的解释,和后来公开发表的差不多,主要是说1999年推出此卡时曾免费发放给全市300多万司机,成本投入很大,而后期通过补卡费收回的成本很有限。

  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前期你想要占领市场,免费发卡,这是你们自己制定的,与司机无关。不能“堤内损失堤外补”,将前期的成本算到后来补卡者的身上。其实,这件事情根源就是“垄断”。

  针对不合理应该有人站出来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垄断行为的受害者,我不是为了我个人

  新京报:现在更多的个人敢于向铁路、银行等部门的“一贯”做法说“不”,从你的亲身经历来说,觉得值吗?

  喻:很值,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有意义,可能我最后获得的很少,投入的精力却很大,但不合理的现象只要存在,就应该有人站出来。

  就像这件事,每个人都有可能丢失牡丹交通卡需要补办,都有可能成为这种垄断行为的受害者,我不是为了我个人。

  新京报:这场官司给你带来了些什么呢?

  喻:举个例子吧,昨天,有两个司机朋友分别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他们去补卡时仍要交100元补卡费。他们说也要去起诉,特意打电话问我起诉的程序和一些相关事宜。我觉得大家能有这种意识特别好,遇到不公平能想到拿起法律武器。

  采写:本报记者李欣悦 摄影:本报记者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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