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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遗体火化后骨灰发现手术刀,医院自称没过错


[  生活新报    更新时间:2005/12/1  ]    
    患者遗体火化后,骨灰里赫然惊现一把手术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日,这名已故患者的家人把昆明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昆医附二院)告上昆明中院,索赔50万元。对此,医院方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

  1、骨灰:发现手术刀

  本案中的这位死者名叫王家谷,时年74岁。据其家属介绍:2004年8月19日,老人因患十二指肠溃疡出血住进昆医附二院,入院后3天医院就实施了手术。术后老人的伤口一直有液体漏出,医院也专门为老人使用了抽取体内液体仪器,24小时进行抽液;住院后一星期,医院又实施了第二次手术。但是,在这两次手术后,老人的状况没有任何好转,反倒不断恶化,高烧不退、全身融血。今年1月17日14时,他终于停止了呼吸,经查,死亡原因属多功能器官衰竭。

  1月21日,家属将遗体运到火化场,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火化。上午9时50分,遗体被推进火化炉,10时50分出炉。就在家属满怀悲痛准备收拾骨灰时,他们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骨灰中,竟然有一已经被烧得通红的刀状物体,仔细一看,竟然是一把外科医生专用的手术刀!

  2、鉴定:医院称没过错

  莫名其妙的家属当即报了警,但是,警方介入后也始终没能查明这把手术刀究竟是从何而来。

  老人的老伴含泪说:"我们认为这完全是医院是实施手术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我老伴的手术本来并不算很大很难的手术,但住院治疗的费用居然就花了22万元,而且,人还被治死了。现在,骨灰里竟然又出现这样一把手术刀,实在是太让我们震惊了。"

  由于反复协商均无结果,死者的老伴愤而率四个子女一道,将昆医附二院起诉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包括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在内的共50万元赔偿。

  昨日审理中,被告医院为支持自己没有过错,出示了一份由云南省法庭科学技术司法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报告,该报告结论为:昆医附二院对患者王家谷实施的治疗过程符合医学科学原则,不存在过错。两位鉴定人出庭,进一步就此解释说:通过对医疗纠纷发生后封存的病历及相关原始治疗材料的鉴定,他们没有在王家谷体内发现有手术刀的踪迹。

  3、原告:称鉴定不客观

  在法庭辩护阶段,双方主要就这一结论展开激烈辩论。

  原告的代理律师对这一鉴定报告不予认可。其代理律师称:送交鉴定的老人的X光片及其他相关资料不真实,存在遗漏的情况,而且,这些被送交的资料分别来自多达五六个患者。同时,所谓的鉴定专家只是法医,并非只要是法医,就能对包括妇科、儿科、外科等各门类的医患情况进行鉴定。因此,这一鉴定结论是不客观的。另外,老人在昆医附二院住院治疗了长达好几个月时间,这个期间,医院竟然始终都安排其在急诊科接受治疗,连两次手术也都是在急诊科做的,而长期滞留在急诊科明显是不符合医疗原则的。

  对以上说法,被告医院的代理律师一一进行了反驳。代理人坚持认为医院的整个治疗没有任何过错,老人最终死亡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疾病的发展。至于骨灰中发现手术刀的事情。代理人表示确有此事,但是,患者在手术前和手术后都做过照片,体内绝对不可能有手术刀。

  经过审理,昆明中院宣布将择日做出一审宣判。(首席记者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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