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中百集团股权之争再起 武商联锁定2%增持上限


[ 陈晴 鄢银婵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17/7/27  ]     ★★★

        摘要:针对永辉超市的第五次举牌,中百集团大股东武商联也出手了。7月25日晚间,中百集团公告称,大股东武商联于7月25日增持公司258.78万股,增持占比0.379%,且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原标题:中百集团股权之争再起 武商联锁定2%增持上限)

  针对永辉超市的第五次举牌,中百集团大股东武商联也出手了。

  7月25日晚间,中百集团公告称,大股东武商联于7月25日增持公司258.78万股,增持占比0.379%,且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增持前,武商联及关联方华汉投资共计持股32%,若上述增持计划履行完毕,武商联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最高将提至34%。

  永辉:已知悉武商联增持

  据中百集团公告,武商联7月25日买入中百集团股票的均价为9.32元/股,以此计算,此次武商联共斥资2411万元。

  武商联还披露了进一步的增持计划:自首次增持日(2017年7月25日)起12个月内,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中百集团总股本6.81亿股的2%(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为何公司将增持计划锁定为不超过2%的比例?

  7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百集团董秘杨晓红,对方表示,持股超过30%以后,一年之内增持不能超过2%,这与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有关。

  这是一项被业内称为“爬行条款”的规则。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2%的已发行股份的,可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按照武商联及关联方目前的持股比例,领先于永辉超市5025万股,即7.379%的股份比例。

  对于武商联的增持,永辉超市将如何应对?

  永辉超市董秘张经仪7月26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已经知道武商联方面的增持事宜,但碍于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公司方面暂时不方便回应。

  记者注意到,永辉超市五度举牌中百集团时曾称,“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中百集团股票的可能,或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减持中百集团股份。”

  股权之争或许还有续曲

  从2014年年初永辉超市首次举牌至今,就中百集团的控股权之争,武商联与永辉超市已经博弈了三年多。不过,时隔两年,此次武商联和永辉超市就中百集团的控股权重燃战火,有些出乎资本市场意料。

  2015年1月,永辉超市顺利进入中百集团董事会,在中百董事会中拥有2个非独立董事席位(共7个席位)。此后两年半时间,永辉与中百在采购、物流、生鲜、仓储运营等多个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未来双方股权之争将如何演变?虽然永辉超市方面没有明确表态,不过,当前的永辉超市资金实力雄厚。据公司上半年业绩快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达到10.51亿元,同比增长56.94%。

  不仅如此,去年12月,永辉超市还与易果生鲜签订协议,拟将所持有的联华超市21.17%的股份悉数转让给后者。由此,永辉超市将获得8.5亿元资金。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吴先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的股权之争可能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吴先明分析,对于永辉超市来说,基于武商联的国资背景考虑,永辉超市即使有资金可能也会有所顾忌,暂时不太可能与武商联硬碰硬。相反,若潜伏于中百集团,未来中百集团经营业绩好,公司可以分享红利;如果业绩不好,则可以顺势增持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

  吴先明认为,对武汉国资而言,当前肯定不愿意放弃中百集团控股权,但作为国资背景,其未来动作受政策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双方的剑拔弩张引起了二级市场的关注。永辉超市五度举牌后的首个交易日,中百集团收获涨停。7月26日,中百集团再度涨停,报收于10.26元。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百丽今日港交所退市创始人和CEO套现...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乐视“弃子”酷派生死劫 估值...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