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森
2015年4月16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良森(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良森简历
李良森,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83年4月入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山西省隰县人。
1983年9月山西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孝义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
1985年6月任孝义县李家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7年11月任孝义县李家庄乡党委书记;
1990年12月任孝义县梧桐乡党委书记;
1993年7月任孝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7年8月任孝义市委副书记(期间: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在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6月任孝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年7月任孝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12月任孝义市委书记、市长;
2001年2月任孝义市委书记;
2009年8月任吕梁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3年9月任吕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延伸阅读】山西吕梁原市委常委李良森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良森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近日,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对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良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良森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人事纪律,为谋求职务提拔,向他人行贿。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李良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良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04-10 1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