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律师专家联手发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2/10/15  ]    

   中国品牌总网讯:“国酒茅台”商标自7月通过初审以来,引发广泛质疑。昨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多位律师与多位知识产权界专家一起,在北京召开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案件研讨会,就茅台公司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是否涉嫌违法以及获得注册是否具有危害性等问题进行研讨。

  与会者一致认为“国酒茅台”注册成为商标不妥。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表示,“国酒”两字本并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它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即达到了国酒标准、符合国酒品质的可以使用;企业不应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李顺德表示,“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步审查,不仅与《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完全相左,也与多年来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核准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践根本相悖。

  曾经参与过上述审查审理标准讨论和制定的李顺德称,若要核准茅台公司在酒类商品上取得“国酒茅台”的商标注册,则不仅要触动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和基本原则,而且有可能在我国酿酒业界乃至其他一些业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产生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

  此外,与会专家还呼吁正在修改中的《商标法》应当完善相关规定,从根本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此次研讨会上的声音,昨日记者联系茅台多位高层人士,但无人对此事做出回应。据了解,茅台冠名“国酒”的复议能否通过,将于本月底之前揭晓。

  作为此次活动发起人之一的钟兰安律师昨日表示,此次活动并没有得到任何企业的赞助或支持,他们也没有联系任何企业。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雷士内讧后遗症显现,同行企业借机...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外资零售巨头的中国关:经营模式水...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