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巧家爆炸案赵登用家属诉警方名誉侵权获准立案


[  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2/9/13  ]    

 中国品牌总网讯:今天,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肉弹”赵登用的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名誉侵权案,正式获准立案。巧家县人民法院立案厅向中国青年报证实,11日已电话通知原告代理律师兰和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目前,法院正在将《立案通知书》寄往赵登用的妻子、本案原告之一曾建花。

  5月10日,巧家县花桥社区拆迁协议签字现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死16伤。青年男子赵登用一度被巧家县公安局负责人“用前途担保”为嫌犯,并称其有“报复社会”倾向。但事后证实,赵登用只是嫌犯雇的“肉弹”。

  9月5日,赵登用家属委托律师向巧家县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起诉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法院承诺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今天,就法院立案一事,记者联系赵登用之兄赵登贤求证。他表示,家属目前尚未获悉此事,曾建花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但赵登贤称,家属在确信获立案后,将按照法律程序“一步步走”,把诉讼请求“坚持到底”。

  法院立案厅还透露,律师兰和今天并未前来签收《立案通知书》,法院将把通知以邮寄形式送给律师。据媒体报道,兰和曾就此表示,获准立案在“意料之外”。记者持续联系兰和,但未能接到回应。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中国船长刺韩国海警案将于明日下午...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女子酒后遥控驾车被交警放行,专家...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