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昨日(7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关村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内幕交易赔偿纠纷案。记者了解到,原有的4名原告股民中2人撤诉,剩余两名原告的索赔金额已追加至736万元。
如何举证证明股民损失和黄光裕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以及由谁来举证是庭审双方的交锋焦点。被告代理律师称,原告证据链无法证明股民损失和黄光裕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其损失主要由系统风险所致。法庭昨日并未宣判。
在该案件之前,国内仅发生过两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2008年9月,投资者陈宁丰诉天山股份原副总经理陈建良证券内幕交易纠纷案以原告撤诉而告终;2009年,投资者起诉大唐电信公司董事潘海深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原告最终败诉。由于前两个案例股民均未获赔,因此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被业内认为具有破冰意义,或创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先河。
索赔金额超730万
作为第一个起诉黄光裕内幕交易的股民,李岩去年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黄光裕、杜鹃等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过上次开庭仅半个小时就戏剧化地休庭了,此后李岩撤诉。
据悉,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在上次撤诉后不久,李岩和3名中关村股民再度向黄光裕提起诉讼。不过在本次临开庭前,有两名散户突然撤诉,仅剩李岩与另一名散户吴屹峰。李岩作为第一个向黄光裕提起诉讼的股民,在去年第一轮起诉之时,李岩索赔金额仅有155元。但今日在重新计算了损失之后,李岩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在今日上午开庭之时表示索赔金额将追加到89万元。另一名股民吴屹峰的诉讼在下午15时开庭,他的索赔金额达到了647万元。两名股民的索赔额超过了730万元,远远高于此前同类案件的索赔标的。据悉,投资者起诉大唐电信董事潘海深内幕交易赔偿案索赔近一万元。对于损失索赔的计算方法,张远忠并未详细透露。
“两名股民突然撤诉的原因是希望等一等今天开庭的两个案件的结果,”张远忠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作为股民们的共同代理律师,张远忠本人也希望能集中精力打好这两场官司。
据悉,昨日开庭仅进行了被告方答辩、原告方举证两个环节,庭上并未宣判。“最快要到9月份会有结果。”张远忠表示。他还提醒道,中关村股民对于黄光裕内幕交易的起诉截止时间仅到八月底。
举证、因果关系认定成争论焦点
此次开庭两名股民当事人并未到现场,由代理律师张远忠提供的证据也较为简单。原告的证据仅有3份,分别为股票账户、资金股份对账单以及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报道。而黄光裕代理律师付三中在现场提供了32份证据。
张远忠对记者表示,这三份证据已经充分说明两名股民因为黄光裕内幕交易受到了损失。股票账户说明了原告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况;资金股份对账单说明了原告买卖中关村股票的事实以及因被告的内幕交易行为导致原告投资受损的事实。而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报道说明了被告的内幕交易行为经过二审终审,已被确认构成内幕交易罪,受到刑事处罚。
黄光裕代理律师付三中在庭审中表示,从本次原告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看,其仍未提交证明黄光裕、杜鹃交易中关村股票的行为是如何给其造成损失的任何材料,4名原告主张交易中关村股票损失的期间为2007年8月底~2008年11月7日。而在该期间乃至该期间前后,正是全球因遭遇国际金融危机而发生股市崩盘之时,期间政府为调控证券市场,也采取了大量紧缩货币措施,也是该段时间造成股市大幅下跌投资者产生损失的重要原因。他强调,“系统风险是原告甚至被告股票损失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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