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打了半年多官司的“五粮液”起诉“七粮液”商标侵权案件终于落下帷幕。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宣判,北京市寅午宝公司生产、销售的“七粮液”系列酒侵犯了五粮液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七粮液酒,并赔偿原告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损失五万元。
原告五粮液称,被告生产销售的白酒宣传袋上、外包装纸盒上均使用了“七粮液”酒名,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其来源与“五粮液”酒有特定的联系,属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七粮液”代表在法庭辩论中表示,他们对“七粮液”的使用是善意的,不具有傍名牌的意图。
对于被告“寅午宝公司”败诉的判决结果,五粮液公司及其代理律师均表示满意。五粮液公司代理律师刘一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认定被告侵权行为成立,不仅有利于维护五粮液公司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还有利于维护白酒行业的公平竞争。”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与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商标诉讼案件在全国时有发生。“五粮液”状告“七粮液”,只是当下中国白酒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一个缩影。“酒类行业傍名牌现象不断出现,主要缘于酒类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傍名牌不仅节约了品牌宣传的前期成本,更是让这些企业搭上了便车,借助名牌的优势进入快速收割期。”一位白酒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
“但是,傍名牌现象的危害非常大,不仅扰乱了酒类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更是破坏了公平的酒类市场竞争环境。”该资深人士同时表示,“本案的判决结果,无疑是对那些企图通过‘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谋取不当获利的白酒企业予以警示。同时,也提醒各大知名白酒企业要加大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力度,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有效维护公司形象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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