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消息显示,上周末,微软、诺基亚、索尼爱立信和HTC4家公司分别向欧盟商标局提出独立申请,对苹果公司的App Store商标提出了异议并在欧洲地区希望相关的监管部门能够采取相关的措施,四家公司认为苹果公司的App Store商标实际上只是一个一般性的词汇,并不具备商标的元素完全缺乏商标的辨认性。
微软方面表示,苹果的App Store以及AppStore两个商标本身完全缺乏商标的独特性其实质只是一个普遍使用的词汇而已,其英文的意思就是特指“应用商店”,苹果公司注册这样的商标让其它的厂商相当的尴尬而苹果公司则可以在该领域进行更多的垄断性行为。
据悉,苹果公司从2008年开始上线App Store应用商店,通过App Store应用商店苹果公司为用户提供了大量的第三方的应用程序下载,而苹果的iPhone智能手机、iPad平板电脑以及iPod Touch播放器用户都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应用下载,目前苹果App Store应用商店当中拥有超过35万款的应用可以供用户下载,而App Store同时也为苹果公司带来了超过15亿美元每年的营收,而今年将会为苹果公司创造超过29亿美元的相关收入。
目前诺基亚以及索尼爱立信方面已经确认了该消息,而苹果公司依然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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