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新闻 >> [专题]企业专题

国美或存量出售20%股权,复牌时机不成熟


[ 范蓉 华夏时报    更新时间:2009/5/9  ]    ★★★

  六个月复牌大限将至 国美相关负责人称,时机还不成熟

  最近,停牌四个多月的国美电器将出售20%股份和即将复牌的消息在业内传得沸沸扬扬。国美电器负责上市公司新闻的负责人任大庆则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复牌的时机还不成熟,一切有关股权出售的信息都以上市公告为准。

  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美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以及46亿元的可转债,出售股权可能是国美最佳的一步棋。

  复牌时机未到

  针对业内传闻国美电器出售20%股权的消息,国美虽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但已明确表示复牌时机还不成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投资人告诉记者,国美管理层最担心的是控股权的散失,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贸然出售20%的股份的。另外,“黄光裕事件”仍悬而未决,如果现在复牌,一旦“黄光裕事件”再次影响到公司,国美的股价将会低于停牌时的股价1.12元,很容易出现恶意收购。除非将“黄光裕事件”对国美的不良影响彻底消除,国美的复牌时机才会成熟。

  据悉,国美电器于去年11月24日停牌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风险评估,只有获得香港联交所的审批,才能允许国美电器复牌。据记者了解,国美电器的这份财务审批直到目前仍未通过。

  最令业界担心的是,距离国美电器复牌的6个月限期还剩一个半月,国美在短时间内不复牌将面临摘牌的可能。任大庆并未对此表示出担忧,他给《华夏时报》记者打了个比方:“物美已经停牌一年了,目前股市仍旧看好。”

  争取现金流?

  从国美电器2008年年报公布的业绩显示,国美电器2008年净利润为10.48亿元,比上年下滑7%。据光大证券的一份报告显示,从货币资金来看,国美2008年拥有30.5亿元的货币资金,与现有的销售规模相比,国美存在明显的资金压力;从经营现金流量来看,国美大举并购和回购股份等现金大笔支出,导致全年有31亿元的现金流出。

  另外,国美电器虽然已经成为三联商社的第一大股东,但由于去年以19.9元/股的高价拍得三联商社控股权,并没有达到股票溢价的效果,并且三联商社的品牌以及门店目前都陷入困境之中。

  对于国美而言,摆在眼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充分应对好债务回收。

  招商证券零售业分析师杨夏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国美电器在2006年发行了46亿元的可转债,到2010年5月到期,以当时转股价19.95元来计算,到今年是5元/股,但自“黄光裕事件”之后已跌到1.12元/股。除非在一年的时间内,转股价升至5元/股,债权人才不会对可转债进行赎回。

  “从目前国美整体盈利状况来看,转股价升至5元/股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杨夏说,“以目前国美不到10亿元的账上资金来看,是无力赎回46亿元可转债的。出售股权则是国美最佳的一步棋。”证券师都不约而同地向记者表示,从目前国美在全国家电连锁业品牌的影响力、家电市场份额仍旧排名第一,以及现阶段国美的股价来看,众多投资机构还是乐意收购的。杨夏表示,如果以增量来出售20%的股份,可转换的20多亿股将摊薄老股东的股权,这显然会触犯老股东的利益,因此,以存量出售或许才是最可行的。

  “国美”或改姓

  按目前国美电器前六大股东所占股份来看,黄光裕占据35.5%,摩根大通集团、普莱斯联合公司、摩根士丹利等四家公司占据35.95%,国美电器主席陈晓占据7.28%,如果将黄光裕的股权出售20%给私募基金,整个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的改变。

  据一位不久前离职的国美人士告诉记者,20%的股权将更有可能出售给这些外资机构,并且国美的股东之一华平基金已经明确表示会在增发中增持国美电器股份。

  “即使国美电器将20%的股份采取分散的方式进行出售,继续保留黄光裕国美电器的第一大股东身份,但外资机构占据国美电器绝对股份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黄光裕绝对控股权也将慢慢散失。倘若一家公司将国美电器外资所占的股权全部收购,也可能彻底将‘国美’改姓。”上述银行投资人认为。

  “如果国美电器出售20%股份顺利实现,对改善国美电器股权结构大有好处,有利于较快走出‘黄光裕事件’的阴影。”家电专家刘步尘认为,引入新的投资者,暂时不会让国美电器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华夏时报)

  


 http://ppzw.com/ppytx/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国美牵手吉奥推汽车家电双下乡,不...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国美否认将涉足汽车制造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