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 [专题]案例透视

律师料田文华不会判死刑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1/3  ]    ★★★

  《新京报》报道,三鹿集团以及四高管将在未来的一个半月内等待法庭宣判。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个人委托律师日前表示,预计田文华不会被判处死刑,可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而三鹿集团将被判处罚金。


  这位田文华个人委托律师表示,按照检方指控的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有死刑这一项刑罚,因此目前来看,田文华可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他同时表示,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集团将被处以罚金的刑罚,而作为被告的各个高管,预计将被处以某一主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罚最高为“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方认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文华等对生产、销售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日在庭审现场,田文华当

 

http://cn.ppzw.com/ppzwcity/index.html?city_id=1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达娃之争迎来焦点之战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中信17位董事接受香港证监会调查...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