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 [专题]企业专题

周正龙称网易公布的照片未经授权,要打官司


[  新闻晨报    更新时间:2007/11/27  ]     ★★★

  “这是盗窃!这是欺负人!”周正龙大声斥责着。他从摩托车上下来,满脸怒气地走向家门,“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我要打官司!”昨天下午3点,气急败坏的周正龙这样出现在众多媒体记者的眼皮底下。

  “网易没有经过我的授权就把我的40张数码老虎相片公布出来,必须赔偿损失。”周正龙气愤不过。

  “照片未经我授权”

  昨天,网易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40张数码相片,并称是“通过有关渠道”获得的。在相片的专题新闻后,网易注明,“图片归周正龙先生版权所有,请与网易新闻联系以便支付稿酬。转载、使用全部照片,需经周正龙先生许可。”

  对此,周正龙认为自己是“被小偷偷了”。他满脸气愤,一支接一支地抽着闷烟,同时向在他家里的媒体记者控诉了对方的“盗窃行为”。他展示了一份他与网易之间没有签字的合同,其中提到———网易向周正龙支付15万元以买断他40张数码相片的独家发布权。

  “我没有答应他们。因为其中的某些条款我不能接受,所以我没有签字。但是没想到,他们还是刊登了我的照片。”他忿忿地说,早上有记者告诉他数码照片被公布出来之后,他立刻与网易联系,要求“5分钟之内把照片撤下来,否则就报案”。对方表示,由于经办此事的人正在飞机上无法联系,所以不能答应他的要求,并提出双方进一步进行协商。周正龙十分生气,随后便前往镇坪县公安局报了案。

  在张罗了一个下午之后,周正龙联系上了一名西安的焦姓律师,并向网易方面发送了正式的律师函。至于数码照片是如何在他未授权的情况下被网易获得并发布,周正龙一口咬定是某记者用U盘拷贝备份后出卖的。

  网易称合法途径获得照片

  据信息时报报道,就这次的照片发布事件,网易的统一对外发言人胡漾表示,网易所获得的40张华南虎照片是从合法途径获得的,是网易的前方工作人员在镇坪采访时,由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提供,与他们同时拿到照片的还有其他媒体,但具体是哪一家媒体胡漾并没有透露。同时他强调,图片的来源,在网易所发的稿件上“朱巨龙副厅长在镇坪县考察期间,多次向记者展示了周正龙所摄的华南虎照片,逐张进行分析,并默认部分媒体拷贝了其中数张照片”这句话中,已经体现出来,而至于如何取得的细节,胡漾称前方工作人员还没回到单位,所以不得而知。

  而周正龙提到的,网易的工作人员所携带的要以15万元买照片的协议,胡漾称并不知情,他也没有见过那份协议,但他们将会按照网易的稿费支付方式向周正龙支付相应的稿费。

  就周正龙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被受理一事,胡漾表示,这个事情他们还不能马上回应,也暂时没有相应的措施。

  关克称专家组信息保密

  记者早在11月初与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处主任关克联系时,他便明言,此次国家林业局专家组进山寻虎的任何信息都将暂时保密,并婉言谢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昨天,他针对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发现“虎迹”的传言,在博客中进行了驳斥。“所有关于国家林业局专家组考察情况,将由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对此我还一再解释,鉴于外界对华南虎照片真假之争炒作得沸沸扬扬,为了不影响这次严肃的科学考察活动,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不希望新闻媒体干扰专家组的科学考察活动。”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关克发表声明称:在华南虎照片即将转入国家公权机构处理期间,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组科学考察活动结论没有正式发布之前,他有权拒绝接受任何有关这方面的采访,所有以其名义说国家林业局专家组情况的信息,统统都是谣言。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中天置业账面亏空1.7亿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高通诉诺基亚专利侵权案下周开审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