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日,接到来自台湾地区的一个电话。一位小姐来电欲购八千多元的电子元器件。简单的讨价还价后,双方就货物的单价、数量、质量要求等达成协议,并将交货期定在7月10日。
就在双方讨论有关付款方式、提货方式、合同书等事宜时,这位刘姓小姐爽快地说,货款将直接汇入我的个人卡号,随即对我原先提供的卡号进行了核对。疑惑之下,一问才知,这位刘姓小姐是一年前,曾与我司合作过的一位浙江客户。当时,因为订购的货物数量非常少,我将她编入没有发展潜力的常规型“散户”,并未引起重视。因此,客户的详细资料并没有纳入客户档案中,时隔一年,印象已近模糊。
出人意料的“回头客”出现,还是让我颇为高兴!
最终双方就该笔订单的合作事项达成口头协议:7月10日前,由我方提前备好货物,刘小姐公司在7月11日前,按时汇款。款到帐二天内,我方准时发货,免去正式书面合同。
挂断电话的时候,还是为自己的草率决定有点担心。以往因大意疏忽,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致使客户后来单方面毁约,造成货物积压,资金被套的事并不少见。
如今骑虎难下,出于信用方面的考虑,我们也只能惴惴不安地期待事态进展。
7月10日,转眼到来。
一直到7月10日下午六点下班前,我们仍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货款到帐的消息。
至此我们已做好将存货另行处理的心理准备。
7月13日,突然收到银行货款到帐的通知。并接到刘小姐从台湾打来的电话。刘小姐在电话中对货款迟汇一事,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事情的原委,终于澄清。
刘小姐几年前,从老家湖南远嫁台湾,并和台湾籍的丈夫在大陆浙江投资建厂,一直忙于二岸之间。此次订货,恰逢其在台湾身体不适期间,因此耽搁了汇款。
近二年来,很多与我们合作过的新老客户,大多数都从未见过面,仅仅有过电话交流,有些甚至连电话也没有通过,单单来回发过几封邮件,或者通过QQ、MSN等即时聊天工具谈过几回。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少则几百元,多则十几万的货款,就冒险划入指定帐户。
再次感谢大家的信任!
每每受人之托,得人信任,总是如履薄冰。惟恐因不慎,疏忽,失信于人,对个人信用、公司信誉,都是抹不去的一块黑斑。
至今仍清晰记得那个有点近乎天方夜谭的经典案例。“雷士照明”老总吴长江,当年自己一手辛苦筹建的企业,后因“股东事变”,突然面临资金断链的困境,企业命悬一线。生死攸关之际,有从未和他谋面的陌生人竟一次性向他豪借2000万!而且连欠条都不用写。通过其它方式,在物质上、资金上,向他提供便利,伸出援助之手的熟人,陌生人,远远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公司员工,甚至将家里存折,个人存款不计利息地借给他。供应商也在前途未卜、风险很大的情况下,慷慨应允先供应后结款。
吴长江何以有此号召力、魅力?
一位和他多年合作的供应商说,吴长江其人,言出必行,说到做到。讲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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