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申请与许可
1.欲参观公司者,必须事先与行政部联系,填写“参观公司申请书”,并正式提出申请,然后,转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2.相关部门对“参观公司申请书”进行审核,一经批准即转交行政部。 3.由行政部填写参观内容、范围与路线,然后交副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许可资格
1.凡持有公司印制的“公司参观许可证”者,有资格进入公司参观。 2.凡事先用电话或其他方式与本公司联系、并经行政部批准者,有资格进入公司参观。 3.凡合乎下列条例,并经副总经理许可者,有资格进入公司参观。 (1)事先与本公司总部或其他事业部门联系过,并征得有关部门许可者。 (2)主顾及其介绍给本公司的人。 (3)政府机构、社会公众团体及其介绍给本公司的人。 (4)其他希望参观者。
第三条 参观者胸卡
申请者必须向公司行政部出示“公司参观许可证”以及“参观公司申请书”,领取“参观者胸卡”。行政部在参观公司申请书上填写“许可编号”,转交门卫。
第四条 拍照
1.一般情况下禁止外来参观者在作业现场拍照。 2.和本公司有关系的公司,职员如果对所参观某机械设备感兴趣,希望拍摄该设备的照片,必须向行政部主管请示。 3.行政部主管可以在获得该生产主管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对该设备所需要部分进行拍照并以公文形式把照片寄给参观者主管。 4.为了防止所拍摄照片被过量复制,应由所在生产厂保管底片。 5.本公司设备的照片,不得擅自公开刊登,如果有必要刊登,必须事先请示公司工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