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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注册“大骨”商标惹争议

作者:谢朝红 史金金    转贴自:河南商报    点击数:1789


    河南商报报道:方便面涨价风波未平,方便面“大骨”商标风波又起。

  昨日,有报道称白象抢先注册“大骨”商标,已经对同行的同类产品展开“清理”。对此白象回应,目前还没有提出清理申请。 

  【争“骨”传闻】

  “白象”要求调查华龙日清?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白象集团在2007年6月完成了对“大骨”商标的注册,以其他企业的部分产品含有该字样,并构成侵权为由,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要对华龙日清、国华食品和南街村集团等企业的产品进行调查。

  华龙日清产品部负责人向该媒体记者表示,“大骨”又名猪骨、排骨、大骨头,是行业通用的主要原料,不具有商标的“显著性”,也不是白象的独创产品。公司的“大骨拉面”产品如今首当其冲受到白象方面的指责。该产品每年的销售额有数千万元。

  而统一企业方面则表示,统一远在2002年已经推出含有“大骨”字样的产品,现正收集历史证据证明早已使用“大骨”字样。

  华龙日清和统一企业方面透露,未来数天内将向商标局的商标评选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此外,他们也计划向商标局商标公平交易司汇报情况,希望有关工商部门在查封产品时考虑到“大骨”商标具有争议,而在采取行动前给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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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象回应】

  已注册“大骨”但并未要求工商调查

  “我们确实在今年6月14日完成了‘大骨’商标的注册。”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白象集团)的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但是我们并没有向工商部门提出调查统一或者华龙日清等企业的产品的要求,有可能是工商部门自己组织的调查吧。”

  记者再次联系到这名负责人时,他又称对媒体报道的情况还不知情。“请稍等,我看看报纸后再与你联系。”

  随后记者又联系该负责人,他说:“我觉得此事不值得报道。我认为华龙日清不是故意向相关记者透露此事。不过此事对我们企业也有不利影响。”

  【工商澄清】

  从未部署过查处“大骨”侵权行动

  对于方便面再次掀起商标风波。省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还没听说,如果白象拿到注册商标,向执法部门提出查处的要求也是可以的。”

  “接到你们的采访之前,我还真没听说‘大骨’注册成商标等相关消息。”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省商标协会秘书长李国安电话里告诉商报记者说,现在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商标,都是委托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至于他们是否拿到注册商标,工商部门无从知晓。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没听说工商部门接到白象要求查处“大骨”商标侵权的事情,也未部署过要查处“大骨”侵权行动。

  【市场调查】

  叫“大骨”的方便面不少

  在郑州市人民路丹尼斯超市三楼,带有“大骨”字样的方便面确实不是白象一家独有。当听说记者是专门来购买“大骨面”的,正在摆弄今麦郎方便面的一位女促销员拿起该品牌一款排骨面说:“我们的大骨拉面这一段断货,但这种排骨面跟大骨面口味差不多,可以先买一包尝尝。”

  在正道花园商厦负一楼超市,有统一、康师傅、天方、五谷道场、白象等七八种方便面,带有“大骨”字样的方便面,只有白象大骨面一种。

  【争议焦点】

  “大骨”商标究竟受不受法律保护

  针对华龙日清产品部负责人说的“‘大骨’又名猪骨、排骨、大骨头,是行业通用的主要原料,不具有商标的‘显著性’,也不是白象的独创产品”,白象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骨并不是行业通用的主要原料,而且不管是不是,现在我们已经注册成了商标,就享有该商标的权利。”

  省商标协会秘书长李国安说,他个人对“大骨”的理解是有点通用名称的性质。按照《商标法》规定,通用名称因为显著性不强、保护性不强,一般不允许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现在注册商标条件比以前宽松了。”

  “只要拿到了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省消协法律顾问王登巍认为,如果有其他人对这个“大骨”商标有异议,可以申请撤销,但没有撤销之前,这个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其他人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撤销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交锋。

  很多方便面厂商都生产“大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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