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西区通信管理局召开会议,通报了2006年度广西增值电信企业运营情况,对短信“陷阱”问题治理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提出了在增值电信企业建立信誉等级管理体制的方案。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获得广西区通信管理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共212家。去年广西增值电信业务中,短信息类信息服务业务高速增长;ICP(因特网内容提供企业)类信息服务已经逐步找到了发展方向(网络广告、有偿信息、电子商务和付费搜索);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继续平稳发展,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从无到有迅速发展。但与区外发达省份相比,广西的增值电信企业数量偏低、经营单位间发展不均衡、多数经营单位规模小、业务收入少。
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的短信“陷阱”问题,区通信管理局在过去一年中,加强对电信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加大《电信服务规范》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12300申诉平台作用等多方面工作,严厉查处恶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共责令41家(其中广西1家,40家为具备跨地区经营资质的外省信息服务提供企业,信息服务提供企业以下简称“SP”)受到举报、投诉的SP企业整改,通知基础运营企业停止为41家未备案的SP提供代收费服务;公布了11家SP企业的不良信誉记录,另对12家申诉受理查实的违规SP以季度服务质量通告的形式进行了通报,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3家SP发出了书面责令整改通知。
与此同时,通信管理局要求广西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按照各自的考核制度、合同加大对合作SP的违规处理力度,改造技术平台,对包月、定制类手机发起订制的业务全面执行“二次确认”流程(柜台签约方式必须妥善保存用户签字材料),从技术层面杜绝“强行定制”问题。2006年共向30767名用户退回了SP多收、错收、乱收的费用,22家SP被处罚违约金, 33家SP被暂停结算,2家SP被暂停接入,57家SP被终止合作。
这些强力举措,有效遏止了SP违规行为,使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短信“陷阱”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整治:信息服务广告能明示完整资费构成、SP群发诱导信息的现象较大幅度下降、强行定制基本杜绝。
今年,广西区通信管理局继续深入信息服务问题治理工作,年初至今,完成了对196家信息服务提供企业的243项业务的检查,责令14家存在误导、诱骗消费的SP整改,公示了9家SP的不良信誉记录。近期,通信管理局还将出台《广西信息服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增值电信企业信誉等级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探索建立管理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长效机制,促进该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如果遇到短信“陷阱”问题,可以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广西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进行举报或投诉。热线电话/传真:0771-12300,地址:530012,南宁新民路53号区通信管理局转,电子信箱:12300@gx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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