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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IT业又见“广告门”

作者:张晓龙    转贴自: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1836


    “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这是联想电脑曾经推出的一句经典广告语。

    “有了神舟笔记本电脑,你还需要联想吗?”这是神舟电脑最近推出的另一句经典广告语。

    两个反问句就像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辩论,然而在字里行间的调侃之中,却又蕴藏着竞争对手之间的火药味。

    在“价格战”愈演愈烈的今天,一向“嘴风严谨”的国内PC企业们,似乎也已经开始把竞争手段转移到产品之外的领域。  

    随着神舟电脑此次颇具争议的广告频见报端,越来越多的声音开始质疑神舟的手段有恶意竞争之嫌。于是,神舟又一次陷入到涉及竞争对手的“广告门”事件中。

    ●神舟的文字游戏

    “有了神舟笔记本电脑,你还需要联想吗?”一个托着下巴的小男孩望着眼前的标语正在思索,就在这时,他的头脑里出现了这样的想法:“不要再联想了,赶快行动吧!”

    这是7月23日摆在北京鼎好电子商城门口一则促销广告的画面,广告的主角是一款神舟“天运F520S”笔记本电脑。而在笔记本的旁边还强调着一句话“赶快行动,不要联想”。

    看过广告并对电脑有所了解的人大多对此会心的一笑,他们都在议论广告创意者的文字游戏,“这不是踩低别人抬高自己吗?”一位看客如此向自己的同伴表述。

    关于这个文字游戏,让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对于“联想”二字的解读。尽管作为单纯的文字,这两个字有着很多种解释,但是把它放到电脑市场这个语境之中,这两字便指向了神舟电脑在北京的竞争对手之一联想电脑这一方。“很显然,这是一种拙劣的营销手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如是说。

    巧合的是,在这则广告中的神舟笔记本价格是3999元,而在不久前的7月16日,联想公司刚刚把自己的一款旭日410笔记本调价为3999元,以冲击暑期电脑市场。结合这一背景,许多业内人士开始相信,神舟此次推出争议广告的目的,可能还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味。

    ●价格战升级口水战

    在最近两年的暑期里,笔记本市场总会时不时地出现价格“破冰”的现象。去年业内争论的是4999元是否是笔记本的价格底线,而今年,当联想把部分笔记本的价格拉到3999元这一界线之后,价格战似乎又箭在弦上,同时,联想也与神舟这一低价笔记本市场的“霸主”构成了正面的冲突。

    虽然神舟电脑一直以来推行的“价格战”并不被业界所看好,有人甚至用“价格屠夫”和“搅局者”这样的词汇来形容神舟。但是其掌门人吴海军却一直认为自己的低价策略是在“积德行善”,为买不起笔记本的人群谋福利。

    不过,在这一次的价格战之中,谙熟此道的神舟似乎开始有意将此升级为一场口水战,从而引起人们对于3999元笔记本的关注。尽管其北京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联想只是一个动词,并没有其他意思,至于顾客看到后想到什么,那是顾客自己的事情,没法控制”。

    但是联想方面却并不认同。“对于此事,联想已经准备与神舟交涉。”联想公司公关总监郭彤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外,他还向记者公布了联想在经过情况核实后对外界的声明,内容如下:深圳神舟电脑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发布了“有了神舟笔记本电脑,你还需要联想吗?”的广告,此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及《广告审查标准》的相关规定,更严重损害了联想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神舟作为与联想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神舟的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而且还构成不正当利用联想的品牌抬高自己、侵犯联想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而在联想发布声明后,神舟方面对此保持了沉默,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实际上,对于这则广告的用意,消费者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网易科技最近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在12330名网友中,有91.9%的人认为“神舟是在故意针对联想”,而只有8.1%的人表示不是。  

    不管怎样,“神舟”和“3999元”这两个词汇,至少已经通过这次的争议广告,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从“各自为政”到“言语相击”

    联想与神舟,一个是国内PC业的领头企业,另一个则是二线品牌的后起之秀;一个产品遍布各级市场,另一个则以低价电脑而妇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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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企业在几年前一直是处于这种“各自为政”的状态,而这样的状态在国内PC行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种行业文化,这与“三天一小吵,七天一大吵”的国内互联网行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是近两年来,随着笔记本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这两个企业之间的交锋也多了起来,2004年神舟开始进军商用市场,而联想的产品也开始出现在价格战之中。翻开神舟与联想在最近两年的历史,不难发现,像“有了神舟,你还需要联想吗?”这样的纠纷已经不是第一次。

    早在2004年8月,神舟在北京海龙电脑城举行“买神舟电脑,中奇瑞QQ轿车”的活动时,就曾打出“有了神舟笔记本电脑,你还需要联想吗?”的巨幅宣传广告。只不过当时推广的是4999元的一台低价笔记本电脑。

    同年9月,神舟电脑新款奔四产品的新闻发布会上,神舟董事长吴海军“炮轰”联想,称对方15亿美元收购IBMPC业务的行为是“人家扔掉的垃圾,有人捡起来。还拿过来披在身上,说自己多么光彩”。

    而当有记者向他发问关于“有了神舟笔记本电脑,你还需要联想吗?”这则广告的寓意时,吴海军表示自己没有见过这则广告,不过他却套用联想自己的广告语借机调侃了对方一把:“如果世界失去联想,人类将只剩下神舟。”引起在场人士一片哗然。

    一年后,2005年10月13日,神舟电脑总部。在其举行的新产品发布会上,神舟方面在新品介绍时,又用“联X天Y200D”作为对比对象,并将宣传单向在场媒体广为散发。

    算上这一次,这已经是神舟在营销活动中,与联想之间发生的第四次故事了。

    ●营销手段不能跨越法律底线

    对于神舟此次的做法,业界的同行们均保持了沉默,不过在谈到究竟该如何使用营销手段时,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不与竞争对手做直接比较或评论”应该是起码的规则。

    方正电脑一位内部人士表示:“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会有。在急功近利的心态下,现在一些不好的风气已经开始蔓延。不过作为一个成熟的公司,只有在产品差异化和提高质量上下工夫才应该是正道。”

    实际上,神舟的争议广告在原则上也已经违背了相关法律。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发布的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而来自法律界的声音则明确表示,神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丘宝昌认为:“企业通过比较来做营销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神舟这样的做法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作为同行,联想已经是一个知名的品牌,而神舟的做法明显是在诋毁联想的品牌形象,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联想完全可以起诉对方。同时,这里面还有借机抬高自己的倾向,个人认为构成虚假宣传,同样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面对一片质疑之声,屡次在营销活动中玩弄文字游戏的神舟电脑,不知此次会如何收场。记者周末在中关村的电子卖场没有再次看到那则引起争议的广告,也许这将是此次事件结果的暗示———又一次的不了了之。但是,竞争对手们之间的口水战会因此而戛然而止吗?而消费者又是否会因此而受到更多的误导?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留给时间去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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