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全省工商部门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在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从2007年8月至2008年底,在全国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
据悉,我省工商部门将全面把关奥运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重点检查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为广大奥运参与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广告、网络等媒介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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