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虽然长期存在,但是官方对它的态度却一直模棱两可。当它出现问题时,喊打声便不绝于耳。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最近的一份调查报告中却肯定民间融资有积极的“补充作用”。
央行日前公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说,民间融资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肯定在中国目前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的情况下,民间融资不仅优化了融资结构,为中小民营企业、县域经济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不过,报告也指出民间融资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极易导致民间资金流入受限制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
实际上,民间资金的出路问题一直困绕着中国经济。由于政策上的原因(比如准入上的限制),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那些在相对成熟的领域里的企业,很难寻觅到比较好的投资机会。结果使得资金大量积淀在民间,而且大多以现金的方式流动和游动。另一方面,中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又存在“大面积”的融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民间融资的中间组织的撮合,对某些民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比如报告中所指出的“生产性融资比重高”)。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勒的分析,这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市场效率。根据制度经济学上的理论,民间融资的演化过程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哈耶克意义上的自发秩序。
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我们不缺少劳动力,也不缺少资本,缺少的是一种把资本和劳动结合起来的机制,也就是说,缺少的是一种融资制度的创新和维系。中国相对短缺的资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用,相对丰裕的劳动力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资本和劳动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匹配,各自的潜在优势难以发挥,这种匹配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融资制度(特别是正规金融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融资制度的创新和运行还是得从现实出发,因为从现实生活中衍生出来的机制,往往是行之有效的低成本方法。我们有许多经济学者无视现实已经给出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答案,却一心想着依靠自身智慧设计出“理想方案”,这种理论不联系实际的做法无异于隔靴搔痒。
中国非国有企业创造了全国将近70的GDP,却只能获得大概不到30的贷款,而国有企业创造了全国30的产值,却获得70的金融资源。这除了说明金融资源分配体制有问题外,更说明了“隐性”的民间融资发挥了重要的“隐性”作用。
民间融资优劣集于一身。但我们要记住的是,利用任何一种机制都避免不了付出成本,只要好的不要坏的是不可能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能做到的只能是通过相关制度安排和信息机制努力降低其风险,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因噎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