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购买的4条标有“中国名牌”字样和图案的裤子未获得此称号,高先生觉得厂家和商家有欺诈行为,故将服装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退回购物款并增加一倍赔偿,共计1944元。高先生聘请了以打假著称的王海代理自己打这一场官司。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安徽省广德县的高先生诉称,原告于2007年4月21日在北京某商业有限公司购买了由劲霸(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裤子4条,价款共计人民币972元,该商品的合格证上均标有“中国名牌”字样和图案。后原告通过中国名牌官方网站了解到,“劲霸”服饰只有夹克被授予中国名牌称号,而其他商品均未获得中国名牌称号。 原告认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属于欺诈行为。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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