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各部门联手调控房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发力,商品房开发成本成为各界高度瞩目的焦点话题。据昨天《经济参考报》报道,一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的20%,房开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的官员“层层消化”掉了。
按照这名开发商的叙述,房屋开发成本只占房价的1/5,开发商利润和各职能部门官员获取的“好处”各占2/5。在这个1:2:2的格局中,开发成本如此之低(尽管房地产开发不是最尖端的高科技产业),开发商的利润如此之高,都十足令人惊讶;而更令人惊骇的是,房地产企业用于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公关”的灰色成本,竟然也占到了房价的40%!这样的比例如果属实,意味着普通消费者购买一套房子,不但要向开发商支付高昂的利润,而且还要向另一个“开发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官员支付同等高昂的利润,那么,房价之所以居高不下持续飙升,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
如果《经济参考报》报道的这名开发商的故事所言不虚,算是为我们提供了楼盘开发“灰色产业链”的一个极端案例,这样的案例哪怕只有一个,也堪称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耻辱。虽然我们不敢相信,像这名开发商讲的这样,开发商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官员“五五分成”的现象,在全国具有较大的普遍性,但他分析的近年来建筑成本、人工成本等开发成本变化不大,房价却不断翻番,与开发成本的提高失去了平衡,以及开发商通过支出一定的“灰色费用”,将评估、规划、拍卖、土地等部门的公职人员一举“摆平”,从而使得土地“招拍挂”非但没有增加房屋成本,反而成为降低成本的主要渠道等技巧,却并非极端个别的现象。所以,这名开发商的故事提醒我们,对于房地产开发中“灰色产业链”的存在与危害,绝对不能等闲视之。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相互勾结,通过暗箱操作抬高房价以牟取暴利,这种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行为,不但存在着理论上的可能,而且在现实中已经出现了大量的腐败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一两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已经查处了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原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原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原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原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和副市长雷渊利等高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腐败的案件,正如最近新华社《瞭望》杂志的一篇新闻分析所言,“从目前已经破获的房产腐败案件看,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监管环节,从土地、规划、贷款到销售,腐败的烙印无处不在。”
种种情形表明,中央越来越重视反腐败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有关举措可望得到进一步强化落实。据报道,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负责人日前撰文指出,今年要把查处房地产开发涉及的土地、规划、拆迁、开发建设等环节的官商勾结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强调,根据当前形势,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将重点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我们期待着,通过依法严惩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斩断房地产开发的“灰色产业链”,为房地产企业“省”下巨额的灰色成本,过不了多长时间,商品房价格将回归到一个真正体现其市场价值的理性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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