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首批股权分置试点公司之一的金牛能源发布了澄清公告,首次应对此前媒体报道的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关联方长期涉足公司股价炒作的质疑。
公司称,金牛能源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邢台矿业)于1995年出资4000万元参股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中煤信托更名为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矿业董事长郑存良(也是金牛能源董事)于2004年4月起担任中诚信托董事,邢台矿业至现持有中诚信托3.33%的股权;邢台矿业于2001年出资5000万元参股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国都证券4.67%的股权;中诚信托现持有国都证券24.29%的股权,为国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中诚信托持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40%的股权,为嘉实基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金牛能源称邢台矿业向其郑重声明,邢台矿业无买卖金牛能源股票行为,也未通过或授意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买卖金牛能源股票。中诚信托、国都证券、嘉实基金公司管理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为上述各方自主决策,邢台矿业对上述各方并无控制力,对其买卖金牛能源股票行为亦无决策权。
从金牛能源的第一季度业绩公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截至2005年3月31日,嘉实基金公司管理的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司流通股的第5和第8大股东。
有证券分析人士表示,公司及关联方炒作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尽管是禁止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常有发生,毕竟公司及关联方有信息方面的资源优势,在“信息不对称”的股市也可以利用牟取利益。
相关质疑
有媒体报道,根据金牛能源公开信息显示,国都证券和中诚信托以及它们的多家关联公司一直在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进进出出,长期炒作金牛股票长达6年,虽然目前除嘉实系3只开放式基金之外,在金牛能源及金牛转债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不见其他邢台矿业集团关联方,但依旧不排除他们躲在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外隐蔽持股的可能。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5月24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