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罗纳尔多一直被金嗓子以形象代言人的身份进行宣传,最近曝出争议,事情的关键之一是,双方是否签有合同。记者昨日在采访中获悉,广西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没有看见过这份代言合同,而代言合同也并不在药监和工商部门的审查监管范围内。
最新版本
是“中间”环节出问题
昨日记者在柳州采访获得一个此事的最新版本,“估计有合同,但后来的执行出了问题”。
柳州当地一位熟悉管理市场的人士刘先生详细地描述了“问题”:罗纳尔多和金嗓子的人并不认识,但中间有人牵线。牵涉到商业合作,业内一个惯用的方式是,经纪公司和明星签订协议,然后要请明星代言的公司再和经纪公司签订协议,经纪公司从中抽成。
刘先生分析,可能是双方第一次有协议,但后来通过经纪公司联络,合作出了问题。记者一位在广西媒体工作的朋友也给出类似的信息,可能是中间的环节出了问题,金嗓子和罗纳尔多都是受牵连者。
另外,金嗓子发出的声明为这一版本提供了支持。回顾一下金嗓子的声明:2003年8月,通过罗纳尔多在中国的指定商务推广公司帮助,金嗓子和罗纳尔多达成了合作的意向,江佩珍董事长和罗纳尔多签订了产品形象代言人的授权协议书,以及支付代言费用,罗纳尔多成为“金嗓子喉片”的形象代言人。之后,金嗓子每年都通过罗纳尔多在中国的指定商务推广公司的负责人,向罗纳尔多先生表示继续合作的意向,并按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费用向该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除了自称当时付了一笔费用外,金嗓子后来是“每年”通过“商务推广公司”表示继续合作意向,而费用也是支付给“商务推广公司”。
记者未能从金嗓子方面获得这家“商务推广公司”的资料。不过,据记者了解,此前罗纳尔多曾被经纪人“伤害”,前经纪人给他买的房子,罗纳尔多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房子名字是他前经纪人的。
纵深分析
审查代言人难度大
昨日,本报记者在柳州再次向金嗓子方面提出要看这家公司坚称有的那份“合同”的复印件,金嗓子的一位高管(该高管同时是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记者表示:“广告是有批文的,如果没有合同怎么拿得到批文呢?”
不过,在和这位高管接洽前,本报记者从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现行规定,企业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监部门审查的是与药品本身相关的材料,“请谁代言的内容并不审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坚称,并没有看过金嗓子与罗纳尔多的代言合同。
记者注意到,根据现行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企业申请发布药品广告,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证明文件等。
广西药监部门一位人士分析,企业找人代言,不管是不是明星,药监部门发批文的时候要审查代言人是否真实为企业代言,操作难度很大,“即使看合同复印件,也可能造假”。
据记者了解,医疗广告的监管一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广西柳州工商部门给出一个与药监部门类似的说法,目前的药品广告,在代言人真实性监管上存在空白地带。柳州工商局一位官员(负责广告监管)告诉记者,由于没有相关权限,他也没有看到过金嗓子和罗纳尔多的合同。
管理收紧
明星代言人责任仍不明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广告,该产品与藏茶无关,商标也尚未获批准。郭德纲随后表示自己用过该产品,但不能保证对所有人都管用,而且刚录完第二个广告……
据记者了解,按照药品广告发布流程,药监部门发出批文后,药品的广告也就获得准生证,以后主要受工商部门管理。柳州工商局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分析,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来监管,但现在依据的一些法律法规比如广告法,只规定了广告的发布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需要承担责任,却并没有规定广告中的明星也要承担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广告中明星的责任规定仍是真空。有律师呼吁,应及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尽管有上述漏洞和空白,不过记者在发稿前,得到一个好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刚刚发布了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新办法5月1日施行,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将进一步加强。
但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新办法中,企业申请广告批准文号的要求相对更严格,但依然没有明确规定要审查明星代言合同。广西药监部门的人表示,监管部门正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广告发布的监测和检查。
中国品牌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