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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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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黄酒是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粮食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发酵酒。

  2004年4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0家企业的50种产品,合格3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4.0%。抽查中发现,一些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差,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
  
  为了促进我国黄酒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黄酒行业的发展,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主要针对一些中小型企业,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6个省市50家企业的50种产品,合格3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卫生指标,国家标准规定为≤50cfu/ml。本次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 实测值为75cfu/ml,超过标准值的50%。

  2、部分产品添加甜味剂。黄酒属于发酵酒,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发酵酒种不得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检出含有甜味剂糖精钠或甜蜜素。

  3、个别产品感官、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等多项质量指标同时不合格。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的感官、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等多项指标同时不合格。

  4、部分产品总酸超出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规定,各种黄酒中总酸含量在3.5~8.0g/L之间。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总酸超出标准规定。总酸超标的产品将直接影响产品的口感。

  5、标签不规范。国家标准规定,各类黄酒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和二级,并且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明。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的标签上未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其中1种产品无保质期,6种产品名称不规范,无产品真实属性。这样的产品容易误导消费者。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不合格企业认真整改,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绝不允许出厂销售,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红黑榜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

沙洲优黄 (三年陈酿)

(半甜型黄酒)

沙洲

500ml/瓶

2004-12-24

2

宣城市大圣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圣优黄酒 (五年陈)

楚南冠

500ml/瓶

2004-10-02

3

安徽省海神黄酒有限公司

花雕酒 (五年陈)

海神

500ml/瓶

2005-01-14

4

绍兴县白塔酿酒厂

特制花雕 (陈年五年)

(宴会酒)

白塔牌

500ml/瓶

2005-01-12

注:排名不分先后。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合肥瑶海黄酒厂

瑶海黄酒

瑶海牌

500ml/瓶

2004-11-24

标签,感官,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

2

丽水绿源酿造有限公司(浙江)

糯米特酿酒

好溪

350ml/袋

2004-12-08

标签,菌落总数

3

安徽省绩溪县长安镇大源瑞凯酒厂

雾源黄酒

雾源

1880ml±25ml/桶

2005-01-08

标签,糖精钠,甜蜜素

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