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节假日,许多商家便推出名目繁多、花样百出的优惠、打折活动,而在商家的广告、海报末尾,一般都附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提示。目前,有关对商家“最终解释权”的投诉不断增加。那么,商家是否有权作出这样的提示呢?
有关部门从消协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当消费者与商家为“最终解释权”发生纠纷时,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解释。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当消费者因商家打折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消委及有关职能部门投诉。消费者在参加商家的促销活动时,应科学理性地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