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04年10月底,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接到广州某乳品企业负责人的电话,来电人称,听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从2005年10月1日起乳品包装上不能标示“鲜”字的决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指南》中认为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在营养上是一致的,以及经加热的食品就不能称鲜。
②
2004年11月25日,广东省奶协和广州市奶协对《指南》作出更为强烈的反应。广东省、广州市奶协对反禁鲜表示将继续抗争到底,声称必要时将会考虑启动向全国人大申诉的程序。由此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反禁鲜舆论大讨论。
③
2004年12月3日,由于上海、四川、广州等省、市地方奶协对《指南》的强硬态度,以及新闻报道所造成的压力,《通则》的贯彻问题和《指南》的禁鲜问题,已引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④
2004年12月6日,针对12月3日国标委及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强硬态度,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杭州市、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新疆等8个省市地方奶协负责人云集北京圆山饭店共同出席参加了“学习通则推动奶业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
这次会议被人们称之为地方奶协结盟维权会议,八省市奶协携手将中国的反禁鲜推向新的高潮。
⑤
2005年1月8日,中国奶协邀请卢良恕、刘更另、张子仪、洪绂曾和骆承痒5院士、专家听取了对学习《指南》的报告,并就《指南》中不准标鲜的有关问题请教该5院士专家。
该5院士专家在听取报告后,立即联名上书向中央领导反映牛奶被禁鲜一事。中央领导在接到5院士的联名上书后,在信上作出批示,指示质监总局、国标委就院士专家所反映和提出的有关《指南》的禁鲜问题,广泛听取专家和中国奶协的意见。
⑥
2005年1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集了国家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举行第二次禁鲜内部研讨协调会议。此次会议各部门对是标是禁仍始终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或共识。
⑦
2005年2月2日下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该委会议室召开了液体乳“鲜”字标识专家研讨会既第三次内部专题研讨会,就中央领导对五院士专家上书的批示所涉禁鲜问题展开讨论。
此次会议是中国奶协与中国乳奶两协会观点大碰撞、大摊牌和针锋相对的会议。
⑧
2005年3月10日,农业部畜牧业司代农业部草拟的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函(草稿),农业部对《指南》禁鲜正式表明了态度,要求国标委对《指南》作出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