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彩电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10个省、直辖市24家企业生产的2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其中,小型企业抽样合格率只有20%。
抽查发现,一些产品伴音通道声频率响应不符合标准要求,播放出的伴音缺乏高、低音;个别产品阻燃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造成火灾隐患;个别产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触电安全隐患;还有的产品对其他用电设备产生骚扰。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
消费禁区
企业名称 商标型号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佛山市本菱东宝电器有限公司本菱 penastar PS-1468 2005-12-08伴音通道声频率响应,标记,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阻燃
佛山东宝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东宝 TC-2128 2006-04-10伴音通道声频率响应,伴音通道噪声声级,阻燃,注入电源的骚扰电压
珠海市日松电器有限公司日松 LS21A2T 2006-03-27对比度,伴音通道噪声声级,阻燃
佛山市南海区通和电子电器有限公司通事达 TOUSDA TH-2116A 2006-03-30邻频道干扰比,会聚误差,伴音通道声频率响应,伴音通道噪声声级
(CRT彩色电视接收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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