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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略的故事与启示(3)

作者:王茁、顾洁    转贴自:博锐管理在线    点击数:4639


  警惕你的竞争优势发生变化

  2005年9月8日下午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举办的2005年中国品牌价值管理论坛上,笔者有幸与蒙牛公司当时副总裁、现任总裁杨文俊、百度公司副总裁梁冬等职业经理人同台讨论品牌建设问题。当梁冬先生不无激动和自豪地告诉与会听众“百度”已经由一个名词变成了一个动词(“有问题,‘百度’一下”),在中文中成了网上搜索的代名词时,笔者劈头盖脸地回应了这么一通话:

  “能把一个品牌动词化,我觉得这可能是品牌运作的一个极致,或者说是市场份额或者是意识份额的一个极致。比如说在美国,大家说寄包裹,不会说寄包裹,是说用联邦快递寄出去(FedEx it)。我在这里想说一个观点,就是你能够做到这一个地步是非常不容易的,可能百度今天成为在中国作为搜索的代名词,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我这里也有一个提醒,就是说就算你成为某一个东西的代名词,也不见得你能永保你的市场份额,关键的关键在于你要与时俱进,要能够开辟新的市场。比如我举一个反面的例子,大家知道在美国复印一下,是没有这种说法的,都是说Make a copy, 或者是施乐一下(Xerox it),但是施乐后来由于它不思进取,由于它有很多问题,现在就算人们说施乐一下,很可能用的机器是佳能的,而不再是施乐的机器了。所以,品牌这个东西是一松懈就会退下来的东西。所以,你要永远保持一种警醒,就算是百度。虽然品牌已经动词化的那些企业,也不得不做这样的事情。当然,我刚才讲的那个联邦快递可能永远是一个正面的例子,因为它到今天跟UPS等其它公司竞争还是占有优势的地位。当然,像我说的施乐这样反面的例子也是大量存在的。所以,你的品牌无论多么好,也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如果掉以轻心,就要重新去追,重新追的难度比你把一个名词变成动词还要难的多。”

  不知梁先生当时有没有生气,后来几次再碰到他,都没有谈及那次对话中的“冲突”。笔者想借此机会向梁先生声明:笔者绝对没有唱衰百度的意思,对于百度能够在网上中文搜索市场上所建立的领导地位和竞争优势,笔者充满了敬佩之情,提一点居安思危的“告诫”也只是出于真心的关爱。

  其实,每一个行业的成功企业或品牌都是因为建立了、维持着这样或那样的竞争优势,根据企业管理战略大师迈克尔·波特的讲法,要么具有差异性,要么具有低成本,要么占据了某一特殊市场(niche market);根据另外两位美国管理学者迈克尔·特雷西和弗雷德·维尔斯马的说法,竞争优势要么来源于卓越的运营,要么来源于亲密的客户关系,要么来源于具有领导力的产品。拥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品牌在市场上确实可以长驱直入,摧枯拉朽,从顾客那儿获取生意如同探囊取物,易如反掌。但是,这种好日子是有时限的,企业的竞争优势有的能保持百年以上(例如有些奢侈品名牌),有的能保持几十年(比如有的大众商品制造商或零售商),有的能保持几年(比如IT企业),有的能保持几个月(比如电子消费品)。现在的市场趋势是企业和品牌的竞争优势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了,竞争优势随时随地有转换成竞争均势或竞争劣势的可能,对于这一点现代的企业必须格外警惕,必须密切关注环境的变化,根据顾客和竞争对手的变化做出聪明、有效的响应,如果死守原来的竞争优势,很有可能被市场或时代淘汰。这一点,从美国昔日的百货大王希尔斯百货店的经历中体现得非常明显,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故事:

  1886年,在火车站当勤务员的理查德·希尔斯(Richard W. Sears, 1863-1914)开始趁在火车站工作之便,沿铁路线在不同的车站贩卖手表,由于考虑到买家不易分辨手表是否准确可靠,他就作出保证满意、否则原银奉还 (Satisfaction Guaranteed or Your Money Back)的承诺。

  生意做了半年后,希尔斯开始雇用钟表匠埃尔瓦·罗巴克(Alvah C. Roebuck,1864-1948)坐镇,后来两人合作建立起邮购钟表的生意。这一平台建立后,希尔斯的经营又扩大到其它产品,包括家电、冰柜、洗衣机、服装、玩具以至汽车轮胎、电池、房屋等。为了巩固顾客的信心,希尔斯在销售Craftman牌修理汽车工具时,作出了永久保修 (lifetime guarantee)的承诺,不管用了多久,如有损坏马上更换,这打消了顾客的所有疑虑,生意大好。保证满意、否则原银奉还的策略和实践成为希尔斯的竞争优势,为他们的经营创造了一个良性循环。不管希尔斯卖什么产品,顾客都对其品质有信心,销量因此增加,希尔斯维持产品品质的费用更低,更可提供完全绝对的保证。当商品多元化、牵涉的科技愈来愈多复杂,相对消费者来说,希尔斯这样的店家就有愈来愈大的优势。

  希尔斯的竞争优势维持了很久,但后来就每况愈下,零售业内头把交椅的位置被别人抢占了。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当美国的每一家零售商都作出了保证满意、否则原银奉还的承诺时,希尔斯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以往的竞争优势已经变成了竞争均势,而在顾客比较看重的方面,比如价格和体验,自己已处于竞争劣势了。沃尔玛创造了保证比对手更便宜这一竞争优势,美国Nordstrom百货公司创造了超一流服务和购物体验这一优势,相比之下希尔斯就显得相形见绌了、跟不上时代了。


  希尔斯的竞争优势如今已经发生变化了,将来沃尔玛和Nordstrom的竞争优势会不会发生变化呢?其实,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再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也必须时时处处保持警惕,而不应该以“没有常胜的冠军和永远的霸主”为借口,忽视竞争对手的崛起,容忍竞争优势的丧失。企业必须认识到任何竞争优势都是相对和暂时的,“一招鲜,吃边天”和“一劳永逸”都是不可能的。企业经营和品牌建设都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而必须与世俱进、与时俱进,不失时机地创造、维持、补充或更换自身的竞争优势。关于这一点,笔者相信百度公司和梁冬先生一定会认同和坚持;同时,笔者希望从心里认同这一点、从行动上坚持这一点的企业和企业家能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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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味地创新就是轻易地放弃

  最近几年,在中国人的言语中“创新”二字出现的频次是越来越高了,这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创新的重要性:创新已被提升到“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的高度。这种舆论对于一个长期忽视创新以至于不善创新的民族来说不无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在强调创新、追求创新的过程中,如同强调和追求其他东西一样,又走了极端,一时间仿佛都是新的好:新的房子好,新的车子好,甚至连鞋子和妻子也是新的好。

  在企业中,这种一味追求所谓的“创新”的现象比比皆是:

  ● 营销部门在老品牌还没有建设好的时候就急于推出新品牌(结果新品牌未打响、老品牌已衰落),在原先的品牌价值主张还很有吸引力的时候就急于推出新的品牌价值主张(结果新主张未深入人心、老主张已被人淡忘);

  ● 销售部门还没有把老产品卖好就整天吵着要卖新产品(结果新产品没卖大、老产品已滞销),还没有把已有渠道和区域的工作做好就迫不及待地进入新渠道和新区域(结果两种渠道和区域的工作表现都不尽人意);

  ● 研发部门在老的原料和配方还很好用的时候就仓促地推销性能尚不稳定的新原料和新配方(结果新的东西很不稳定、老的东西却已废弃);

  ● 生产部在原有的技术设备还可以利用的时候就四处去采购新设备(结果新设备没人会用、老设备没人维护);

  ● 财务部不好好遵循保守的会计原则而是尝试什么“创造性会计”去资本市场上圈钱(结果受到监管部门的怀疑和审查);

  ● 人事部在老员工的状况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地大举招募新人(结果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浪费和争斗);

  ● IT部门在原先成本不高的硬件和软件系统还用得好好的情况下就激动地换上代价高昂的新系统(结果新系统老出问题、老系统已无法恢复);

  ● 高管层在老的理念、理论和战略还很有效的时候就赶时髦地推出新理念、新理论和新战略(结果搞得企业缺乏明确一致的方向);

  ● ……

  所有这一切都是打着“创新”的旗号,披着“创新”的外衣进行的。这种看法和做法有一个共同的假定:新的总是好的,总是对的,总是有效的。其实,这一假定是经不起推敲的、站不住脚跟的。2004年,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前营销总裁写了一本书,标题叫“Renovate Before You Innovate – Why Doing the New Thing May Not Be the Right Thing”,翻译成中文是“创新之前要翻新—— 为什么做新的事不一定是对的事”,他的观点与笔者不谋而合:一味地创新就是轻易地放弃,这不仅是懒惰的,而且是危险的。万事万物都有个度,企业对创新的追求也不应该过头,而应该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已经在做的、正确而有效的事(就算这件事用时髦的眼光来看未必有新意)。企业不能为了创新就轻易抛弃旧的东西,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企业还是应该坚持“有所变、有所不变”的精神,否则朝令夕改、三心二意是无法成就大事的,好比烧水,要坚持烧下去,不要一壶未开就换另一壶来烧,结果到头来一壶水也未烧开;好比种树,不要一批树还没有培植好就去种另一批树,结果一棵树也未成材;也好比挖井(记得有一年高考的作文就以此为题),不要一口井没挖出水就换一地方再挖,结果一口井也没有挖成。


  笔者不是一味地反对创新,而是希望中国的企业在创新的过程中不要忘记了固本培原、刨根问底和循序渐进等宝贵精神。如果我们因为追求创新而丧失了这些精神,那么所谓的创新只能是表面上的,而下面隐藏着很大的危险。有太多美好的旧东西(比如中国的一些老字号、老品牌),已经在“创新”的高歌猛进中奄奄一息,甚至一命呜呼了。这一教训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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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人员,你不妨先伸出橄榄枝


  记得2005年底去世的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市场工作的目的就是让销售变得可有可无。”很多搞销售的朋友听了很害怕,对市场人员也很有敌意。其实,真正能让销售变得易如反掌、可有可无的并不是市场人员和市场工作,而是垄断力量和供不应求的现象(假象)。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工作是非常难做的,要做到完美从而让销售人员失业的可能不能说完全没有,但绝对是微乎其微的,销售人员大可不必担心自己的工作被市场人员取代了,因而也大可不必对市场人员产生敌意。


  话虽这么说,但现实中,销售人员和市场人员之间的隔阂和敌意一直很深,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像油和水一样不可调和。市场和销售人员之间的分裂如此根深蒂固,已经渗透于企业的组织和文化中去,以至于人们觉得很自然,并没有什么异常,如果销售人员和市场人员紧密团结、充分协作倒不正常了。其实,销售人员与市场人员之间的关系的现状对于任何一个企业都是非常不利的,不仅降低工作效率,而且影响工作效果;格外有害的是,人们对销售人员与市场人员之间的矛盾的认识,如果人们持续把这种现状看成是“天经地义”、不可更改的,那么就永远不会下决心、想办法改变这一现状,这对企业绩效的机体来说不可为一大毒瘤。如今,企业已进入注重绩效的时代,管理者想方设法提升绩效水平,但是如果不下决心、想办法改善销售人员和市场人员之间的关系,企业绩效的提升是无法彻底的。


  前些年有一本美国的畅销书,是讲男女和婚姻关系的,书名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而笔者觉得销售人员仿佛来自火星,而市场人员则来自金星。销售人员和市场人员的脱节是司空见惯的,销售人员忙于拜访客户和收款,市场人员忙于拍广告搞印刷,表面上看去似乎各司其职相安无事,一切都那么正常。但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比如,谁是公司的核心顾客?顾客的价值有多大?产品/服务该如何定位?营销应该传播什么?如何创造销售线索?如何对销售进行全程管理?哪些营销活动有助于完成销售?销售人员和市场人员往往剑拔弩张:营销人员说,销售人员不重视营销人员提供的销售线索,销售人员没有能力完成销售;而销售人员说,市场人员提供的销售线索毫无价值,因为市场人员根本不了解顾客也不了解产品。


  有的老板会战在市场人员一边,有的老板会战在销售人员一边,有的老板对销售人员和市场人员各打五十大板,但是,不管如何,如果顾客关系不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管理,最终吃亏的还是企业。为了解决销售与市场之间的分裂问题,一大批企业在管理软件和技术服务厂商的“忽悠”下,开始实施复杂而昂贵的客户关系管理方案,试图整合销售与市场乃至客户服务这三大企业前台职能。但是,这套方案只是从技术角度解决问题,没有触及业务流程。如果从业务流程改进的角度出发寻求解决方案,花费恐怕不会那么大,但笔者敢保证其效果要好得多。但是,业务流程仍然不是销售部门/人员与市场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实质,其实质在于态度,在于理解,在于个性,在于文化。在任何一个业绩不良的公司里,我们都很容易发现销售人员与市场人员之间的相互误解和抱怨:市场人员指责销售人员太贪婪、太自大自狂,销售人员指责市场人员太蠢笨、太咋咋呼呼。在这样一个文化氛围中,企业的业务流程就会变成政治游戏流程,这是任何技术都解决不了的问题。


  笔者从事市场工作15年来的感受是,总体上讲,市场人员指责销售人员过多了一些,笔者在此代表笔者本人以及笔者所领导的市场人员向公司的相关人员以及广大读者坦白并忏悔:在以往工作中,市场人员曾经指责销售人员懒惰,指责他们无知,指责他们不关心、不理解市场战略,指责他们只知道完成指标拿奖金,指责他们只注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不理解渠道合作伙伴的重要性,指责他们不跟踪销售线索,指责他们缺乏品牌意识,指责他们为完成销售不择手段……所有态度正确的市场人员都应该同意笔者的结论:现在到了市场人员改变态度的时候了!市场人员要从内心里认同:销售人员与市场人员之间的分裂主要是市场人员的责任。也许有很多市场人员心里不服气:凭什么说是我的责任?你可以不服气,但不服气的结果是你们公司里销售人员与市场人员之间的疙瘩仍然解不开,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仍然受影响。心里服气的市场人员还应该高兴,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既然责任是市场人员的,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完全在市场人员手上。


  市场人员和销售人员之间的理想关系应该是教练与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市场人员是教练,销售人员是运动员。在体育界,每年都有大批教练被勒令“下课”,而有大批运动员成为体育明星,声名日隆、财源滚滚;而在企业界,每年也有大量市场人员被解雇,而有大量销售人员拿到巨额奖金。经常有年轻的学子来问笔者,“我该做市场还是做销售?”笔者对他们说,如果你想既令人瞩目又收入不菲,而且能够做到每天(至少是每个月)都接受挑战,那么就去做销售;如果你更愿意而且擅长解决问题、制定战略并推动战略的执行,愿意过一种远离聚光灯的生活,那么就去做市场。年轻的朋友似乎一下子明白了自己的选择,飞也似的走开了,没来得及认真听笔者下面这一句话:不管你的选择是什么,你都要充分认识到教练和运动员是须臾不可分离的一体,“和则两利、不和则两害”,如果你认识不到这一点,结果必输。


  企业的市场部门和销售部门也应该这样认识。市场部门必须把销售部门当成自己的顾客。笔者在美国的一家超市门口看到这样一则“约法两章”的布告:“第一,顾客永远是正确的;第二,如果你认为顾客有错,请重新阅读第一条。”市场人员应该以这样的认识和态度来服务销售部门。教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运动员风采毕现,教练只有这样想,才有可能赢得比赛。市场人员只有帮助销售人员完成乃至超额完成销售目标,才能在公司和董事会里赢得尊重。


  如果企业里的市场人员能够认同教练的定位和角色,能够担当起教练的职责,能够发挥教练的责任,那么销售人员与市场人员之间的关系会好处得多,双方合作的效果也会好得多。教练的责任就是制定作战策略,并为运动员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务。市场人员也一样,必须善于制定营销策略,为销售人员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比如有效的销售线索创造、传播资料制作和广告支持等。市场人员要想最终发挥领导者的作用,必须把服务工作做好。邓小平讲:“领导就是服务,”这句话在企业的营销工作中也一样适用。市场人员还必须与销售人员在战术层面精诚合作,这样才能把营销战略与营销运作结合起来,从而保证营销绩效的获得与提升。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在中国的企业里,市场人员与销售人员之间类似教练和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尚未全面建立、充分发展。原因有很多,其中重要一条是人岗不匹配,不适合做市场的人员被安排到了市场工作岗位上,不适合作销售的人员被安排到了销售工作岗位上,所以教练员的作用没被发挥出来,运动员的潜力也没被激发出来。在一次营销峰会上,有一个听众对笔者说,很认同教练与运动员之间的关系的说法,但是目前的现实是大部门市场人员(教练)都没有做过销售(运动员),怎么能够做好市场(教练)工作?他的假定(体育界的现状也一样)是没有做过运动员的人是做不了、也做不好教练的。他的问题问得有道理,除了少数例外(比如德国的游泳教练),大部分教练都做过运动员。如果我们的企业认同笔者的建议,准备在市场人员和销售人员之间建立教练员和运动员之间的关系,那么就应该安排一定比例(并不一定是全部)做过销售的人来做市场工作,相信这样会有助于提升市场人员的可信度,有助于改进销售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

  现在提倡建立“和谐社会”,这样的目标同样适用于企业的营销系统,因为营销系统也是个小社会。建立和谐营销是市场人员和销售人员共同的责任,但是市场人员与销售人员之间打破坚冰的主动应该在市场人员手中,市场人员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主动向销售人员伸出橄榄枝,调整定位,明确角色,提高素质,做出贡献,赢得尊重。在缓和市场人员与销售人员之间的紧张局面的努力中,如果市场人员能采取主动的话,成效会更明显。在此,笔者郑重呼吁中国所有市场人员拿出足够的诚意和努力,全力理解、支持、帮助销售人员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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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理论的力量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中国的企业界流行一本美国学者写的书,书名是《第五项修炼—— 学习型组织的学问》(当时笔者之一正在上海家化公司担任品牌经理,也按要求读了这本书)。2004年笔者到北京去见了一位在党政部门工作的朋友,他说他们也正在如火如荼地学习《第五项修炼》,目的是为了建立“学习型支部”。后来,笔者还在电台中听到“建立学习型军队”的提法。确实,学习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政党、一个军队乃至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动力。


  据笔者观察,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中国企业界兴起的那场“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学习运动主要是由大企业主导的,现在该轮到中小企业奋起直追了,中国的中小企业应该争取成为比大企业更善于学习的组织,只有这样才可能创造出自己的生存空间和竞争优势。


  中国的中小企业也不是不想学习,但是在学习什么、向谁学以及如何学等问题存在很多迷惑和误区,因而学习的成效一直不理想。应该说,中小企业学习的意愿和勇气是非常可嘉的,关键要注意路径和方法问题,更为优先、更为重要的是解决学习什么的问题,否则他们为学习所增加的所有投入都将付之东流。当然,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学习战略制定、学习组织架构、学习管理流程、学习资源配置、学习最佳实践等等,不一而足),笔者在这里给中小企业负责人一个看似非常不合时宜的建议,那就是学习理论,学习能够颠覆和超越大企业的理论。


  众所周知,大企业的领导人和管理者坚信并坚持在对大量数据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决策的做法。大企业往往乐于听从投资银行的分析,投资银行的分析师是怎么分析的呢?他们通常采集历史数据,分析趋势,做出预测。他们认为利用历史能够很好地预测未来。同时,大企业也往往乐于找管理咨询公司帮助整改,管理咨询公司的顾问们是如何整改呢?他们收集大量有关别的公司或别的行业的“最佳实践”的资料,从而向客户“证明”他们的整改建议因为在别处有效,所以在你这里也一定有效。未来与历史相同、此地与别处相同这两种假定不是没有正确的时候,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都不成立。要求在大量无懈可击的定量数据出现以后再作决定的大企业,往往会错过很多宝贵的机会,将来悔之晚矣。


  大企业过分倚重数据的做法在尝试做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的时候或者在未来的发展与过去的情况大不一样的时候就不太管用,因为数据只为过去而存在。看清现在和未来最好的方式方法,其实,就是戴上好的理论的眼镜。通过学习、掌握、应用好的有预测力的理论,中小企业可以敏锐地发掘容易被大企业忽视或藐视的商业机会,规避大企业容易犯的错误和容易遭遇的风险,扬长避短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如果中小企业也像大企业那样坐等数据完备再行动那就根本无法获得任何竞争优势,甚至连生存机会也失去了。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竞争以及与大企业竞争,关键要看谁的眼光更加锐利、谁的行动更加敏捷。在创造和积累数据方面,中小企业无法与大企业相提并论,这看似一个劣势,但是只要中小企业注重理论学习和应用,反而能获得优势。这一点,很多中小企业负责人以及许多“注重实践”的管理者并没有认识和认同,他们不相信理论的力量,对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的预测表现出深深的怀疑。对于他们来讲,理论是一个无用的词儿,一个低档的词儿,一个掉价儿的词儿,甚至一个肮脏的词儿。对于他们来讲,理论是脱离实际的,不实用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记得有一位社会科学家曾经这样说过:“没有什么能比好的理论更加实用的东西了。”但有趣的是,这些所谓“实际”的人不只是缺乏理论,而且被理论(大多数时候是糟糕的理论)所操纵而并不自知,借用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的话说,大多数“实际”的人都是一些不管用的理论的奴隶。


  就像重视理论学习的物理学家、工程师和医生,企业管理者要想取得成功,也必须重视理论学习,理论不仅在缺乏数据的情况下放出光辉而且能在数据太多的情况下理出头绪,理论提供了一个理解现象的有用框架和指导工作的有效工具。2005,前任政协主席李瑞环出版了一本名为《学哲学用哲学》的书,他在书中说:“我这一生最感兴趣的一门学问是哲学,下工夫最多的是哲学,对我帮助最大的也是哲学。哲学这门学问说来也神,你的工作越变化、越新,它显得越有用;你的地位越高、场面越大,它的作用越大;你碰到的问题越困难、越复杂,它的效力越神奇;面对的问题越关键,它发挥的作用越关键。”他所说的哲学,其实也是一种理论,一种大理论或总理论。


  在以哈佛大学商学院为主导力量的案例教学法(其主要缺点是弱化理论和研究的作用)大行其道、对一些明星企业和明星企业家的学习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中国的管理者显示出一种明显的反理论倾向的时候,笔者在此大力提倡学习理论,不知会不会引起企业家的反感和攻击?但是,不管怎样,笔者始终认为,中国的企业家,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企业家,都应该相信理论的力量,重视理论学习,利用好的理论来先于其他企业预见经济和行业的变化,先于其他企业看清竞争形势,先于其他企业做出正确的战略选择,这样就可以充满信心地掌握企业和自己的命运。

  关于读书,中国有一句名言:“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把学习理论套进这句话应该一样成立,那就是:“学理论好,好学理论,学好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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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科特勒先生的三点精神

  2003年6月18日,菲利普·科特勒先生在一个关于CRM的会议上不无嘲讽同时又不失严肃地说:“多年以来,营销一直能够大把大把地花钱,却不必为销售和利润负责。今天的高管层将无法再接受松松垮垮的营销。”笔者非常赞同科特勒先生的观察和判断。但是,转念一想,我们这多年的营销理论与实践不都是他科老先生教的吗?科老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德高望重,被誉为“现代营销学之父”,我们不向他学向谁学呢?可他现在又说,营销只知道大把大把地花钱,但却不能创造销售和利润。他是在怪我们这些弟子不才,把从他那儿学来的东西用歪了呢,还是说我们忠实地遵照了他的教诲,但从现在起,他要带领我们进入营销的“后现代”呢?

  读者朋友不要误会,笔者并没有指责科老的意思,既不敢也不该。笔者认为,我们学习科老的营销知识,肯定有不到位的地方,因为科老的营销学体系是博大精深的,其中既有营销概念的精当阐释,又有营销案例的精彩剖析,既有营销学的父母—— 经济学和行为科学—— 的知识,又有营销学的祖父母—— 数学和哲学—— 的知识(科先生是学数学和经济学出身的)。系统性是我们做市场营销的专业人士所必备的思维素质。营销是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过程,简单地依靠一两环和一两层的东西向取得营销上的成功是不可能的。然而,我们中国很多营销人员(包括那些所谓的策划大师)往往忽视营销的系统性,每次都企图通过一两点上突破就获得巨大成功,这种“一招鲜,吃遍天”的想法和做法在我们向科特勒先生学营销都学了十几年的时候还大量地存在,实在是令人遗憾。笔者在此再次建议,中国的营销人员仔细地读一遍科先生的经典教材《营销管理》(现在已经出到第十一版了,而笔者从第四版出来时就开始推荐许多人去读这本书了)。

  科特勒先生值得我们学习的第二点是与时俱进的精神。科先生的《营销管理》一书出版以来,不断地进行修订,每次修订都注重把最新的营销研究和实践的成果融合进去,使读者掌握与时代合拍的信息和知识。其实,能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营销是一门永远都在不断变化的学科,这如孔老夫子所说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科先生为了读者和学生,一直保持好奇和进取的心态,不断修正自己的著作,引入新的内容。与此相反,我们国内的营销学教授死守着陈旧的理论和案例,一劳永逸地念着那些一成不变的营销“三字经”和“八股文”。当然,科特勒先生与时俱进的精神不仅值得教授学者学习,而且值得所有的营销专业人员(包括实践者和咨询者)学习,后者必须保持对时代变化的敏感,摒弃刻舟求剑和守株待兔式的思维和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才能通过营销的力量推动企业销售的增长和利润的实现。

  科特勒先生值得我们学习的第三点是创新和突破的精神。笔者原本对科特勒先生的原创精神不太了解并有些怀疑,认为他的营销著作主要是对众多营销思想家的理论的集成。笔者在美国读MBA期间与美国的教授们交流,他们也持这一观点,把科特勒归为集成者而不是首创者。最近几年,营销界新兴的一些理念,比如一对一营销、客户关系管理、客户资产、口碑营销、精确营销等,都不是出自科特勒先生,让人觉得科特勒先生及其理论有些过时了。但是,笔者看了科老的《水平营销》一书,完全打破了笔者心中认为科特勒先生不善创新的想法。这对于那些运用传统营销策略但已经走入死胡同的营销人士来说,犹如拂面的春风,带来阵阵思想的清新。在此,笔者建议广大营销专业人士,像当年阅读《营销管理》那样来阅读这本书,保证受益匪浅。

  《新营销》请笔者谈谈我们应该向科特勒先生学习什么,笔者觉得有责任把科先生的系统性、与时俱进以及创新和突破精神指出来,供包括笔者在内的中国营销人士学习,并把学习所得用于各自的工作实践之中。这样,笔者相信,当科特勒先生再次到中国的时候会感到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