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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多名教师集体离婚尴尬了谁?

作者:     转贴自:人民网    点击数:2582


  近一周来,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的80多位老师在见面时改变了问候语,原来是“吃了没有?”“忙啥呢?”现在则改成了“离了没有?”就连这些老师的亲戚和朋友,在见到这些老师面时,也问“离了没有?”,这个问候语不是相互之间的玩笑话。记者调查得知,到目前已有近60名教师真的离了婚。记者了解到,这些老师做出这样的“举动”,其动机竟然源于区教育局一个文件。在最近一次的上岗考核当中,如果有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人的,可以不通过考核直接上岗。(《时代商报》9月15日)

  这是典型的“中国式离婚”,它的盛行凸显了政策的尴尬。在一般人眼中,离异的家庭要比完整的家庭困难一些,出于照顾困难家庭的考虑,让他们优先上岗,本无可厚非,但导致的间接结果是“中国式离婚”盛行,好心办成了坏事,尽显政策尴尬。实际上,这种尴尬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过去单位分房优先照顾结婚了的,于是许多人就突击结婚;前一段时间有些城市规定离婚的家庭优先购买经济实用房,许多家庭便匆匆“一拍两散”。只是丹东市教育局没有吸取教训,它完全可以多花点时间摸清教师的具体情况,根据困难情况决定谁优先。“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制定政策应该考虑周全一些。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盛行的“中国式离婚”,是一个黑色的经济学幽默。根据经济学原理,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收益与成本的差额,差额为正,人就会主动作为;差额为负,人们就会想办法避免该行为的发生。只要凭一张离婚证就可以重新上岗,没有人去追究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更何况重新上岗之后还可以复婚,何乐而不为呢?完全符合经济学原理。但是经济学的理性人有时候是没有考虑道德因素的,若加上道德舆论因素,丹东市振安区发生的“中国式离婚”就成了人们的笑资了。

  我们不要去责怪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的人民教师不顾廉耻,毕竟吃饭要紧,活着优先,“中国式离婚”的盛行更凸显了一个社会隐忧。除非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离婚,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的人民教师万一考核不通过,就要被逼下岗。而在如今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高就业的今天,再就业将很难,下岗之后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因此离婚证就成了他们上岗的救命稻草。通过考核,让不合格的教师下岗,表面上有利于提高教师的自身水平,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然而,考核指标体系是否科学,考核不合格就下岗是否有可靠的法律依据,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下岗教师如何安置,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否则就会为社会不稳定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

  离婚证成了上岗证,典型的中国式离婚!几分幽默,也有很多无奈!感到幸运的是,这些教师毕竟没有抓住“丧偶”这一优先条件,不然问题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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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为上岗集体去离婚?

 辽宁丹东某小学40名教师离婚,缘自教育局文件规定 

  教师们都在忙着离婚,从本周一开始,辽宁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中心小学停课了。因教育局下发文件,离异教师可签订聘用合同,教师们为竞聘上岗,集体离婚。

  为保饭碗集体离婚 


  前日17时,在同兴镇中心小学校门口,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教师透露,近段时间,约有40名教师办理了离婚手续,9月6日前基本上都拿到了离婚证书。据称,这一切都是一份文件惹的。

  近日,由于同兴镇中心小学现有教师超编11人,振安区教育局决定将于近日竞聘上岗,聘用期为3年,11人不能上岗。振安区教育局同时下发了关于《振安区中小学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办法》中第17条明确规定: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时,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竞聘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而其中一个情况为: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

  据了解,竞聘上岗的消息传出后,同兴中心小学的数十名教师纷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区政府教育局连夜研究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焦副镇长说,同兴镇中心小学教师大面积办离婚的事镇里已经察觉,但离婚是受婚姻法保护的,民政部门都是按规定办理的,因此,镇里很难阻拦。

  “这次竞聘振安区教育局是贯彻丹东市教育局的精神,文件中的规定并不是区教育局制定的。”振安区教育局赵局长解释说。

  赵局长表示,竞聘引发教师离婚让人不可理解。文件中规定的离异一情况没有时间限制,一些教师钻了文件的空子。振安区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连夜研究如何解决该小学发生的问题。

  校领导劝离婚教师复婚 


  昨日,记者获悉,竞聘上岗前办理离婚手续的教师将接受教育局调查组的调查。此外,学校领导已向离婚教师分别做工作,劝说教师复婚。

  昨日,赵局长介绍,经过研究,区教育局已成立了调查组专门负责调查此事,调查组将主要调查离婚教师中是不是存在假离婚情况。(据《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