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犹如卖蟹,解了绳子卖和带着绳子卖的价格肯定有差别,购房者图买个明白还是图习惯方便,心里自有取舍——
“解绳卖蟹”能皆大欢喜?

面积问题一直是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早在5年前,省里已经出台规定,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摊面积不再另行计价,并规定房屋交易面积的误差控制到3%以内。可是,这一规定没有在江门市引发任何波澜,江门人没有期待中的欢欣雀跃,江门的房地产开发商好像对此也不“感冒”。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按套内面积计算发售的,江门就萃锦园一家,其他开发商一直采用按套发售,市民对此已习惯和认可。
让消费者买个明白
在省里出台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发售不久,萃锦园就开始采用这一方式,并自我感觉很受益。
萃锦园负责人告诉记者,购房者在购买前都会看很多个楼盘,比较之后,还是觉得用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更直接更明白些,因为套内面积相对直观些,甚至购房者自己带个尺子就可大致测出来。另外,在价格已约定即被购房者所接受和认可的前提下,套内面积的变化比建筑面积的变化要小得多,误差相对也会小得多,按套内面积计价,开发商可减少面积纠纷,同时避免购房者以误差3%以上要求退房的风险。
有人提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公共面积不再计入其中,发展商必然将该部分的建造成本打入套内面积的价格计算,销售单价肯定会有所提高。对此,萃锦园负责人这样解释,就像卖蟹,蟹的重量是不变的,带绳子卖和不带绳子卖,价格自然是不同的,在消费者认可约定价格的情况下,自会做出选择。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小区内公共设施部分虽然没有另外计价,但其成本已被打入房价,这部分的产权归属将如何界定?如果开发商整个开发行为分期进行,一旦中途中止开发,未开发部分所包含的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的损失将如何解决?萃锦园负责人说,这不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能出现的情况,而是无论哪种发售方式都可能出现的情况,这也正是目前的一个漏洞,因为现在使用的是标准合同,很多方面都没有细化,如果情况发生,如何赔退或另找开发商开发等都无标准可依,所以购房者在选购时一定要选择那些有实力有信誉的开发商,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买房更多在乎总价
省里出台规定可按套内面积发售已经有5年时间了,但江门的大多数楼盘在实际销售时一直未采用此方式,而是沿用按套销售的方式,缘何?
买房前,自然要多“踩”几个盘比较一下,这是购房者很自然的一个心理。中天国际销售负责人说,市民买房,先接受的是整套房的总价而不是单价,在此前提下,再问问单价划下来是多少,而不会太斤斤计较单价比其他楼盘差了多少。她告诉记者,无论按哪种方式计价,建筑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套内面积都会在合同里标明得清楚,而这些面积的测量工作都是由专门的房产测绘部门做的,不是由开发商自己测量的,所以没什么不透明不清楚的地方。
世纪花源销售负责人的看法也大同小异。他说,国家出台了几种面积计算方法可供选择,开发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而不一定非要按哪种方式或说哪种方式好哪种方式不好,即使按套内面积计算,很多市民依然会把其换算成建筑面积,在心里盘算一翻,因为已经大家习惯了按这种方式进行比较。谈起目前江门绝大多数开发商采用的按套发售,该负责人指出,按套销售,在谈定总价的前提下,误差面积只要在允许范围内,即可避免纠纷。
怎么计算都一样
对于按哪种面积计算方式计价,很多市民表示无所谓,这种无所谓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李女士谈到这个问题时的第一反应是:“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她说,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公共面积不再计入其中,发展商必然将该部分的建造成本打入套内面积的价格计算,销售单价肯定会提高。问起是否清楚自己刚买的房子的公摊部分有哪些,是如何计算的,李女士对此一无所知,她说,自己只看到合同上标明的各种面积的数据,至于这些是怎么来的,她不清楚也没问,“太复杂,问了也搞不懂”。赵生说,哪种方式都一样,不管怎样,购房者都是处于弱势的,“只要我们出的钱是一样的,随他们按什么方式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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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位,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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