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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状告跨国大企阿尔卑斯

作者:     转贴自:浙江网    点击数:2214


一个是不知名的小企业,一个是著名的跨国公司;一个注册“浓浓”商标,叫“浓浓奶香糖”,一个注册“阿尔卑斯”商标,叫“浓浓奶香情”;一方提起商标侵权上诉,另一方则要进行反诉。

    日前,龙游平分糖果食品厂厂长倪分活为“平分糖果”诉“阿尔卑斯”商标侵权一案,又一次来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的7月18日,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小企业状告大公司

    1985年下半年,金华人倪分活来龙游办起了一家糖果食品厂,由于倪分活脑筋活、善经营,食品厂办得挺红火,成为当地较为有名的企业。1993年,倪分活注册了“平分”商标,后来该商标被评为衢州市著名商标。那几年食品厂的糖果很有市场,于是在1996年,倪分活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NONGNONG浓浓”商标,1998年7月18日,“浓浓”正式生效。从那时起,“浓浓奶香糖”就广泛用于该厂糖果的外包装上。从1999年起产品销售步入高峰期,至2003年底,每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700万元之间。

    2003年底开始,倪分活发现糖果的市场销量出现了萎缩,经过市场调查走访,一些经销户向他反映:“‘浓浓奶香糖’与阿尔卑斯的‘浓浓奶香情’很相似,很多人都认为是‘平分糖果’是仿冒‘阿尔卑斯’的。”倪分活告诉记者,上海不凡帝公司生产的阿尔卑斯系列奶糖,因为包装、营销技高一筹,所以在市场上销售较好。随着其广告宣传“浓浓奶香情,甜蜜如拥抱”的大力传播,“李逵反而成了李鬼”,自己的产品在市面上节节败退。由于销路遇阻,企业很快周转不灵,目前已进入停产局面。

    今年5月26日,倪分活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不凡帝(中国)公司及金华某超市,要求其停止侵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消除侵权商品“浓浓奶香情阿尔卑斯”奶糖的包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此“浓浓”非彼“浓浓”?

    对于阿尔卑斯奶糖,人们并不陌生。10年前,当阿尔卑斯奶糖出现在中国人面前时,人们对这个略显洋化的名字还略感陌生,但是很快这一来自于意大利的品牌 ,以时尚的包装,香浓的口味赢得了人们的喜爱。2000年6月1日,上海不凡帝糖果有限公司获得不凡帝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使用阿尔卑斯的商标标识(包括文字及图形)。

    在7月18日的庭审中,双方的争论焦点集中在“有否误导公众”上。

    “被告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我厂注册商标相同的商品装潢,侵犯了我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我厂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上海不凡帝公司的行为误导了公众。”平分糖果的代理人丰琪律师说。

    “不凡帝”的代理人则指出,“阿尔卑斯”产品包装上确实出现“浓浓”两字,但没有突出使用,“浓浓”两字是说明性的标记,突出使用的仍旧是自己的“阿尔卑斯”商标(包括文字及图形),所以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浓浓”两字从1996年开始使用,也早于“平分糖果”的商标取得时间;另外“平分糖果”没有提供“浓浓”糖果实物,难以说明两者是如何混淆的,“不凡帝”准备对原告进行反诉。

    “我认为‘浓浓’不是通用词组,我方已获得商标授权,而上海不凡帝公司奶糖外包装‘浓浓奶香情’中‘浓浓’二字特别大而且突出,字体也与我方注册的商标字体完全一样,与我厂生产的糖果的外包装标识‘浓浓奶香糖’只有一字之差。”倪分活边说边翻出根据汉语词典复印的有关“浓”字的解释。他说,人们好像已形成一种定论:只有小公司假冒大公司的产品,一个名牌跨国公司怎可能侵犯一个小公司的商标权?内心郁闷的倪分活咽不下这口气:“在法律上应该受到保护的是我,岂能因为对手强大的国际背景而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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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意识”的思考

    叫板跨国公司是否有炒作嫌疑?对此倪分活予以否认,他说自己经商多年,此举更看重的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标也是无形资产,虽然我的厂已经不行了,但什么事都要讲究游戏规则。”

    “不管最后平分糖果是否打赢这场官司,企业主的商标维权意识都值得提倡.”8月15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悉,尽管近几年品牌战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我市的商标数量逐年增多,但从总体看,商标品牌经营仍处于初级阶段,部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商标品牌意识不强。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各类企业11318家、个体工商户64003户,全市累计注册商标仅2780件,占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数的4%,占企业总数的25%。这位工作人员说,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还没有自己的注册商标,有的企业虽然注册了商标,但束之高阁、弃而不用,有的企业在商品装潢中没有把注册商标设在显眼位置,还有的企业在广告宣传时,弱化了商标的作用,未能利用商标品牌去开拓市场。

    随着农家乐的不断升温,某乡政府欲注册一个颇为响亮又极具当地特色的商标名称,结果一查,发现几个月前这个商标就被我市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申请注册了。无奈之下,只得花5万元从老板手中转买这个商标。而注册一个商标一般只需2000元左右。

    按规定,商标注册后有效期限是10年,由于时间跨度较大,有些企业也因此疏忽了商标的续展。我市一家知名企业就曾遇到过这样的事。经过多年的品牌经营,该企业的商标已成为著名商标,但商标的有效期限也即将到期,可是企业并未申请续展。经工商工作人员的细致查寻和提醒,企业及时完成了续展的所有申请手续,从而避免了有可能因此而造成的巨大损失。像这样疏忽续展的情况,有不少企业都出现过。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第一张名片,也开始成为一种投资产业。依据新商标法,申请人不但可以以个人名义注册,并有权对商标自由转让和变更。商标广告处的工作人员说,因此,商标、域名投资是一种高附加值基本无消耗的智力产业,现在我省像杭州、义乌、温州等地有一批商标、域名投资人很活跃,前几天一个在杭做生意的衢州人就抢先注册了“义商”商标,令义乌商人直跺脚,这都说明商标越来越受到重视,商标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即便倪分活这一诉讼最后不能达成所愿,也说明金华的企业主越来越意识到商标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场官司应引起我市企业主的重视和思考。”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 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来源:浙江网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