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5年的“网上支付”主题略有不同,今年电子商务世界的大会把范围扩大到了“电子支付”。这也许和国家近期可能颁布的电子支付牌照有关,因为2006年出现的一些电话支付公司也在积极争取这
块第三方支付的通行证。但是,经历了这些年的发展,国内的第三方支付是否已经合格了呢?
毋庸置疑,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但是因为早期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电子银行方面的建设步伐相对迟缓,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崛起迅速填补了这一空白。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整个电子商务,特别是B2C、C2C市场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央行决定把他们定位为金融增值业务服务商。市场初期的不规范,加上缺乏强有力的监控和管理,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其实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他们获取最终的电子支付牌照,也可能与广大电子商务用户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
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吸纳和存储了大量的过流资金,形成资金的沉淀甚至挪作它用。据相关调研机构估计,每天因资金过流而滞留于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达到百万元级别,全年可以累积数亿账户资金。
因为目前国家未对此类资金强化管理,这些金额巨大的资金流可能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保留近一周时间(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平台甚至更长)。作为资金的短暂管理者,是否能够安全保管、是否会利用其他渠道“钱滚钱”?一旦处理不当,后果不堪设想。首信、云网、环讯等业内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他们不存在资金的滞留和挪用,但不排除其他公司会出现此类情况。
其次,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参与资金结算业务。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参与。在不合法但无具体法律条文指定为非法的“灰色地带”,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逾越了界限,突破了国家赋予商业银行的特许经营限制。
“某些支付平台可能是和银行一起合作的,所以银行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涉足结算业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参会的一位金融专家称,这种行为普通消费者很难监督,只能依赖国家监管部门出台相应措施治理,或者支付平台“洁身自好”。
第三,虚拟货币的混乱,影响了电子商务的有序进行,普通网站推广的电子货币有待国家法律明确。在互联网领域,虚拟货币已经有多家涉及小额交易的网站自己推出,包括联众、百度、腾讯等公司。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这些虚拟货币已经被用户普遍接受,甚至起到硬通货的作用。
但是在金融业日渐电子化的将来,越来越多的虚拟币会出现,第三方支付平台该不该允许其交易?这一点值得第三方支付公司考虑,因为只有央行才有发行货币的权利。那么,支付平台是不是可能把虚拟币当作产品来交易?这些都是将来面临尴尬的病症所在。
最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例时常发生,第三方支付公司应该出台措施有效杜绝和制止。当然,目前对于交易平台而言难度较大,网络的匿名性和隐蔽性是客观存在的,非法转移资金、诈骗、洗钱、贿赂和变相占有国家资产等犯罪活动有了可乘之机。
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着手发放电子支付的牌照,但并不意味着目前存在的几家较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就一定有资格。如果某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以上几种问题,那么随着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之后,拿牌照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文/朱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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