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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业单位全面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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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事业单位518个将按政事分离原则一分为三继进行政府行政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影响深远的深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日前正式启动。据悉,深圳市属518家事业单位将被甄别分类,或回归政府,或转为企业,或转换机制,或坚决撤销。改革将事业单位“一分为三”,划分为监督管理类、经营服务类和公共服务类,并使其各归其位。

  据有关部门介绍,深圳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将“政事分离”。把不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还原本色,由政府财政提供保障。实现政府职能归位,不应由政府提供的服务从现有事业单位剥离,交给社会去做。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

  据了解,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步。即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监

  督管理、经营服务和公共服务三大类。第二步是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自领域的改革。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原则上纳入行政管理序列。其中主要承担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剥离相关服务职能后转为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部分承担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收回其有关行政职能。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细分为经营开发类和中介服务类。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和接待基地、后勤服务、新闻传媒出版、影视文艺创作、开发性科研、勘察设计等单位。这类单位原则上全部转为企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登记。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脱钩改制,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序列。

  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划分为纯公益类和准公益类。前者的机构设立、服务宗旨、公共目标、业务范围等事项由政府确定和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后者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同时,可依法收取一定费用补偿其支出,涉及范围主要包括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经营性公用场馆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