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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球大庄家落网

作者:     转贴自:电子商务直通车    点击数:1124


  身居豪宅发展三级代理参赌世界杯,单机单月下注额过亿;4个赌球团伙被北京警方端掉

  一境外赌博公司大陆地区总代理郭某7月1日被警方控制,其为迄今为止北京警方破获的赌球案最高层代理。北京市公安局昨日消息,世界杯期间,北京网络赌球有所抬头,截至本月1日,4个网络赌球团伙被端,24名涉案人落网,其中2人被刑拘,5人被治拘。

  其中仅单机单月下注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

  据市公安局网监处副处长赵宏志介绍,现北京警方的网络“追踪能力”已能掌控所有网络赌球交易行为,并掌握了一些赌球线索。世界杯决赛时,每笔网络赌球交易都将处于监控范围之内。

  英葡激战时庄家落网

  警方介绍,今年初,北京居民任某设庄赌球行为被警方掌握。任生活很有规律:白天从不出门;上午一直睡觉;晚上熬夜看球。其账户常有多笔可疑资金调动。一名孙姓居民与任某过从甚密,孙没有职业,但身居朝阳一高档住宅,拥有奔驰、宝马等四五辆豪华车,四五个马仔常伴其左右。其账户交易频繁,资金流量很大。

  警方初步判断,孙某系任某的上家。由两人入手,其背后庄家郭某慢慢浮出水面。7月1日晚11时许,英格兰对葡萄牙争夺1/4决赛权的比赛正在激战,60余名民警将朝阳公园西门附近一豪宅包围。

  上半场比赛接近尾声,民警突然破门而入,郭某正一边看球,一边接电话下注,笔记本电脑屏幕正显现一境外赌球网站网页。

  当晚,郭某团伙9人、孙某团伙3人均被控制,9台赌球专用电脑被收缴。经初审,犯罪嫌疑人承认,仅其中一台电脑一月下注金额就超过了1亿元。

  发展三级代理逐级返点

  郭某说,2003年,通过情人张某,他与一境外赌博公司接上了头,获准成为该公司大陆地区总代理。双方采用股份合作形式,大陆赌球平台90%股份归郭,境外公司只占10%.而且,境外公司还要定期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给郭某返点,作为佣金奖励。获此“优厚”条件,郭开始发展一、二、三级代理,每级代理均拥有一定的股份及返点待遇。

  孙某即为郭某的一级代理,但孙又自立帮派,码人下注。今年1月30日至2月27日,经孙手下注达3328笔、1.08亿元,单笔下注额达几十万元。

  据统计,世界杯期间,郭某另一名一级代理魏某(已被控制)发展6人参赌,下注170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输掉218万元。

  据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贺安钢介绍,网络赌球真正能赢的只有赌博公司和代理,境外赌球公司利用操纵比赛结果等种种手段,保证自己赢利。

  有的赌徒赌得倾家荡产,连孩子学费都无力负担。

  赌博链条不接纳陌生人

  据治安总队行动支队副支队长金祥介绍,网络赌球基本都是通过网络下注,或电话遥控上线代为下注,事后结账,所以赌博链条只以熟人为主,不接纳陌生人和没有资金保障的赌客。

  据了解,与前两年相比,目前,大公司老板、白领均参与网络赌球,赌资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隐蔽,有的代理以赌养赌,雇佣他人操盘下注,或变换住址、以现金结账、用无线网卡上网、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下注,逃避侦查。

  -专家说法

  网络赌球暴露法律漏洞

  律师认为,赌球比传统赌博更容易诱发严重刑事犯罪

  据新华社电据法学专家介绍,由于赌球这种新的赌博方式近年来才在我国兴起,因此也为如何量刑带来了难题。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赌博罪最高可处以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近年来网络赌球的盛行除了赌博公司在国外,难以进行有效打击外,与《刑法》中对赌博罪量刑过轻也不无关系。

  2005年9月,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京城“网络赌球第一案”终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庄家顾联宝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时茂福认为,以前在国内的赌博中,赌金根本不可能达到上亿元,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网络赌球为代表的网络赌博,作为一种新型赌博方式大量出现,涉及金额巨大,比传统赌博更容易诱发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或造成参赌人员及其家属自杀或自残等后果。

  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网络赌博还会引发职务犯罪,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事实已经说明,网络赌博造成国家大量外汇流失到国外。网络赌博隐蔽性强、蔓延速度快,危害越来越大,而且犯罪成本极低,用现行法律规定对其处罚明显偏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不利于打击网络赌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