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零和不是游戏 对于每一个参与竞争的人或企业来说,“零和游戏”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它来源于博弈理论,而博弈论的英文名game theory直译过来,就是“游戏理论”。
在大多数情况下,参与竞争总会有人赢,有人输,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两者的总成绩永远是个零,这就是所谓的“零和游戏”。
具体到白酒行业,似乎方方面面都能发现与“零和游戏”类似的局面。从宏观层面上讲,在竞争状态中,财富、资源、机遇都是有限的,个别人、个别企业财富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会意味着其他一些人、一些企业财富的减少。
而从微观层面上讲,品牌、资本、市场背后牵引出来的厂方、开发商、投资商、团队、经销商之间,同样存在某种利益的博弈。这种博弈如果进入“无规则”状态,其结果也往往演变成“零和游戏”。譬如鼎鼎大名的“金剑营销”、阿尔泰和鸿森集团联手搞酒,走到今天,它们之间的关系,就类似这种局面。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品牌、资本、市场三方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是建立在各方资源的差异互补基础上的,它们之间的博弈,应该是一种制衡,而不是一种“算计”。
事实上,“零和游戏”是一个理论陷阱。在追求资源有效配置、各方有效协作的情况下,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可能出现的,“零和游戏”也可以走向“双赢”甚至“多赢”。这固然要求各方要有真诚合作的精神和勇气,但不可否认,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游戏规则”,才是关键。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品牌与资本、个人与团队、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矛盾。而如何建立这样一个规则,跳出“零和”的圈子,显然是笼罩在包括金剑南在内的许多白酒企业、行销品牌头上的疑云。
从这个层面上看,如果博弈的总结果是“零和”,那么这种博弈就会变得没有意义。
因此,从上述角度出发,金剑南身上发生的种种,均可为行业借鉴。当然,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传统商业语境下,我们不能判断谁对谁错、孰是孰非,我们能做的,只是寻找到参与金剑南运作并在其中起到巨大作用的李建华、金剑营销团队部分成员、经销商以及一些旁观者,通过他们的讲述,告诉你关于金剑南所走过的一个大致过程和其中的某些细节,至于其他的,你可以像哥德巴赫那样去猜想。 金剑南,一个曾经席卷大江南北的品牌;
金剑营销,一个让无数白酒营销人折腾的营销团队;
从诞生到兴盛,再到式微,其中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也许这故事本身并没有多少超出人们意料之外的东西,但当我们把其中的细枝末节剥开了展现在读者面前时,金剑南之于白酒行销品牌,金剑营销之于白酒营销团队的样本意义也就一览无遗了。
6月的一个下午,在成都市梨花街现代之窗大厦9楼李健华的办公室里,这个曾经为金剑南的兴起立下汗马功劳的汉子,在缭绕的香烟味道中,用仍然掩不住的豪情和一丝丝失落,向记者回忆起那段往事—— 前幕
2001年,“新郎酒”整合轰动全国,但是这一轰动事件却导致一个关键主角——阿尔泰公司突然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在2001年9月17日之前,四川阿尔泰是一家专销五粮液川酒王、泸州老窖皇太子、郎酒系列等名酒厂产品的专销商,在白酒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而在这之后,随着“新郎酒”的整合,阿尔泰在一夜之间陷入了困境,480多人的营销团队,有200多人被抽调到了郎酒销售公司。最后,调的调,走的走,阿尔泰的营销团队仅剩下70多人。
营销团队遭到重创姑且不说,更为严重的是阿尔泰陷入了空前的经济危机。最大的矛盾来自经销商。时逢白酒销售旺季,经销商刚刚启动市场,手上的产品一夜之间便不能做了,无异于捅了马蜂窝,群情激愤的经销商认为,他们和阿尔泰是有合约关系的,铺到市场上的产品不能卖了,是你阿尔泰违约,你得赔钱;至于阿尔泰和郎酒方面的事情,和经销商没有关系。
在四面楚歌、危机四伏的情况下,2001年9月出任阿尔泰营销总监的李建华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李建华和阿尔泰的这些经销商打了多年交道,经销商对他的个人信誉是认可的。李建华一个一个去做工作,这才稍稍平复了经销商近乎愤怒的情绪。“应当说,当初罗总(即:罗金泉,四川阿尔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相当有胆魄的,阿尔泰公司对所有的经销商都进行了充分补偿,尽管阿尔泰损失巨大,但仍保留了金字招牌。”李建华回忆说。虽然暂时平复了经销商激动的情绪,但是仍然无法扭转大局。为此,阿尔泰亏损高达7000万元。
“新郎酒”整合,阿尔泰成了“垫背”的,这对阿尔泰而言是不公平的;对罗金泉而言,“新郎酒事件”可能是他这辈子最痛苦的回忆。 缘起
2001年10国庆长假,李建华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整整四天,除了送盒饭的,谁都不见,一门心思考虑和剑南春合作的事情。2002年1月,阿尔泰集团和剑南春集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阿尔泰急需一个新的项目来凝聚人心、扭转局面,于是打起了剑南春集团“乔老爷子”的主意。
2001年国庆节长假,李建华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整整四天,除了送盒饭的,谁都不见,一门心思考虑和剑南春合作的事情。剑中剑、剑南剑、金剑南等等,一个一个推过来算过去,阿尔泰最终确定了“金剑南”。从2001年9月30日晚到10月4日,李建华只睡了10个小时,10月4日正式拿出了“金剑南”项目方案。
但是,方案出来以后,适逢2001年秋季糖酒交易会后,新郎酒回报预期落空,很多人都很悲观,认为金剑南应该像剑南春的其他“行销品牌”一样,走中低价位路线,做一个区域品牌,每年能卖个上千万就不错了。在当时的环境下,各大名酒厂的“行销品牌”只有金六福取得了成功,这些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李建华给金剑南的定位是“第一新锐品牌”。只不过在项目还没有启动的情况下,他没有正式说出自己的这一想法。他认为,“乔老爷子”给的面子只有一次,阿尔泰也只有“华山一条路”,要干就必须拿出胆量和气魄。
李建华主动请缨,“金剑南这个项目我来搞。”罗金泉全权委托李建华负责,只说了一句:一定要搞成功。李建华一边着手处理“新郎酒事件”后的市场遗留问题,一边抓紧完善金剑南项目方案。
2002年1月,阿尔泰集团和剑南春集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乔老爷子”对此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协议签订之后,阿尔泰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自行运作,利益独享;一是寻求合作,利益共享。以阿尔泰当时的那样一种状态,找人合作可能是“上策”。但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在招商方面都面临很大的问题。 开端
“白酒湘军”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田国强,向阿尔泰推荐了一个人——广东鸿森集团老板秦炳钊。2002年7月,阿尔泰与鸿森的合作协议最后敲定。但是鸿森方面认为自己吃了亏,阿尔泰方面却不领情,双方合作伊始就闹得不愉快,这为以后的合作埋下了隐患。 凭着阿尔泰的人脉关系,阿尔泰找到了“白酒湘军”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田国强。再三权衡,田国强向阿尔泰推荐了一个人——广东鸿森集团老板秦炳钊。
投资方问的第一句话是:“这个项目需要多少资金?”阿尔泰的答复是3000万元。但是由于鸿森集团从未涉足白酒,对白酒行业的认知很模糊,阿尔泰与鸿森的合作事宜暂时被搁置了起来。
谈判进行到一半,阿尔泰重新委任李志辉为全权谈判代表,李建华退出了谈判(李建华与阿尔泰是一种“半紧密合作关系”)。
此后又“多有反复”,双方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鸿森方面希望李建华代表资方负责金剑南项目,但是阿尔泰表示反对,“你要谁都可以,要李建华不行。”阿尔泰方面认为,金剑南这个项目是值钱的,阿尔泰的那支队伍也是能“打仗”的(当时,阿尔泰手上掌握着一支以李建华为代表,包括孙玉华、刘俊、余杰、王颜明、钟玄、杜晓卫、谢秀刚、张勇、李新军、薛策等在内的号称“九龙双凤”的营销团队,这是阿尔泰行销全国的精英骨干)。
2002年6月,李建华专程飞到广州,与秦炳钊会面,并给秦介绍了白酒行业的相关情况以及金剑南项目定位。秦炳钊只问了一句话,第一轮回款可以达到多少?李建华说1500万元。6月底,阿尔泰与鸿森的合作协议终于敲定。
[NextPage]
转折 鸿森方面第一笔资金350万元划到阿尔泰账上后,秦炳钊了解到的白酒行业情况是,随便哪个名酒厂,给它100万元就可以开发一个品牌,尽管品牌开发出来,后面应该怎么“玩”,秦炳钊不一定想清楚了,但鸿森方面由此认为自己吃了亏,阿尔泰方面却不领情:项目是我的,而且这个项目前景很好;团队是我的,没有这个前提,一分钱都赚不回来。
相持之中,鸿森方面当时甚至一度打算扔个几百万收手了事,终止和阿尔泰的合作。现在看来,其实双方都有各自的道理,谁都没有错,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事情的理解不一样”。
虽然协议签了,项目方案也定了,但是在“具体怎么搞”的问题上,一帮人在开会讨论时七嘴八舌又开始打起了“口水仗”。田国强说,李建华不出面,这个项目没法搞。秦炳钊则对李建华说:“你为什么一句话不说?今天你必须表个态。”
李建华退出谈判之后,忙起了自己的项目。好几个月时间,李建华都只是金剑南项目的顾问和兼职总监,而李建华的那支队伍,也被拒之门外。
在罗金泉看来,在与鸿森合作的过程中,他只是需要一个代表阿尔泰的“代言人” ,至于这个人是否能做事倒不那么重要,而李建华偏偏是一个“想做事”的人。这样,在金剑南项目的领导班子里,李志辉出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是王琦,袁新春出任市场部经理。在这个组织架构里,没李建华什么事。其实李建华本来就是阿尔泰“体系之外的人”,他也没作计较。
虽然协议签了,项目方案也定了,但是在“具体怎么搞”的问题上,一帮人在开会讨论时七嘴八舌又开始打起了“口水仗”。有的提出先从广东打开一个市场缺口,有的认为应该把华东作为第一站,还有的说西北市场相对容易启动;更有甚者,说这个项目假装做做就算了。这些说法,在李建华看来,有的是拍老板马屁,有的纯属“胡说八道”。
这种状况,不仅搞得人心惶惶,内部意见也不统一。在一些人眼中,罗金泉、田国强、秦炳钊都是老板,这就有个“站队”的问题,究竟该站到哪一边,听谁的指挥呢?“各有各的打算”。个别人受不了这种煎熬,干脆一走了之。
看到这种状况,田国强提出,该想想办法了。他对罗金泉说,李建华不出面,这个项目没法搞。
之后两天的会议,虽然李建华列席了,但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对这个会议的一些细节,李健华至今仍记忆犹新,他描述说:
秦炳钊问:“你李建华为什么一句话不说?今天你必须表个态。”
李建华反问:“说真话还是假话?”
秦炳钊说:“当然是说真话。”
李建华开了个玩笑:“如果说真话,就是(这个项目)快死了。”
紧接着,李建华又问:“回款之后把50%用于市场投入,行不行?”
秦炳钊说:“只要能打开局面,怎么不行?”
李建华说:“那还开什么会,都下去干活。”
李建华一句话,所有的人全部下到了市场,“免得呆在办公室胡说八道、干扰思路,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李建华说,“那次会议是一个转折点,销售人员下到市场的时候,我们的产品都还没有出来,业务员手里只有一个商标授权书。”
会议结束之后的第二天,秦炳钊和罗金泉达成了一系列协议,罗金泉同意李建华“暂时”以资方代表的身份开始工作。李建华也提出说:“我只负责把这个项目做起来为止。不管是总经理还是业务员,一切只为项目负责。”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李建华当时的身份是营销总监,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但是这句话却能“统一”所有人的认识。 成功
2002年9月27日,李建华顾不上自己刚刚出生的小孩,却为金剑南这个刚出生的孩子忙得团团转。金剑南一上市,“终端哗哗地卖得都开始冒烟了。”一路“高歌猛进”的金剑南2003年和2004年销售收入都超过了5个亿。 “一切只为项目负责”,李建华的一句话,既统一了意见,也照顾了厂方、开发商、投资商、团队和经销商等五方的利益,金剑南营销团队开始“亡命地跑市场”。
2002年9月27日,李建华顾不上自己刚刚出生的小孩,却为金剑南这个刚出生的“孩子”忙得团团转。他亲自出马,搞定了8家上市公司或具有上市公司背景的企业,让它们出钱加盟金剑南项目。比如西安圣方科技、浙江龙盛集团、重庆嘉陵集团、海南高速、云南红、成百集团等等。这8家公司,有的通过媒体介绍,有的靠经销商推荐,最终都和金剑南建立了业务关系,合作的前提是金剑南的团队帮着他们卖酒。
这其实是“各取所需”,一方面金剑南的市场运作需要现金流的支撑,另一方面这8家公司也需要做现金流,对它们来讲,只要有利润,哪怕是3个点的利润,它们都愿意去介入。因此整个谈判非常顺利。
几场“硬仗”打下来,金剑南第一轮回款就达到了4000万元,其中的一半来自上述8家公司,另一半来自100家左右的经销商。这使得金剑南还没上市,就成了圈内人关注和谈论的焦点。等产品到了经销商手中,分销和动销率都很高。
那个时候,金剑南公司只有一个原则,即:只要对金剑南这个项目有好处,就可以召集起来大家一起做事。金剑南公司的目的也只有一个:把金剑南快速导入市场,并取得好的业绩。
在运作前期,李建华认为可以“不拘小节”,什么“营销宝典”、规章制度,全部扔掉,但是他对业务员“约法三章”:一,对项目负责;二,生存第一;三,发展才是硬道理。在业务员、经销商和8大公司的共同努力下,金剑南上市一个月之后的2002年10月,市场几乎达到了“沸点”,用李建华的话说是“气势如虹”。
2003年春节过后通过清帐发现,金剑南回款已经达到了2个多亿,如果加上保证金,回款将近3个亿,且动销率达到了80%以上,经销商的库存为零,“终端哗哗地卖得都开始冒烟了”。这在白酒行业几乎是一个“神话”。经销商做酒从来都没有这种感觉,一些人甚至说“金剑南是在以卖牛奶的速度卖酒”,而金剑南的业务员一个个都觉得自己就是五粮液的业务员。在这样的利好形势下,金剑南一路“高歌猛进”,金剑南业务员几乎是坐在办公室里收钱,再不用像以前那样“亡命地跑市场”。这似乎也证明了,剑南春的“行销品牌”不逊于任何一个名酒厂的“行销品牌”。
2003年,在“非典”席卷全国的销售不利形势下,虽然金剑南只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在销售,但是这一年的销售收入仍然达到了5个亿以上(按底价而非合同价计算)。“非典”时期,金剑南不仅没有裁人,还在增加,这为此后的由9家金剑营销公司构成的金剑营销企业集团做了一个铺垫。也是在这一年,投资方在市场投入上开始出现问题,“如果不是因为生产和市场保障跟不上,金剑南每年的销售收入可以超过10个亿。” 变故
尽管金剑南这个项目做起来了,而且做得“风生水起”,但是阿尔泰和鸿森方面始终在观念上有分歧,以致后来发生了一件谁都想不到、谁也无法相信的事情…… 金剑南卖火之后,一到年节生产就跟不上,各地开始断货,加之开发商、投资商等因为利益问题闹出的一些风风雨雨,市场费用保障也开始跟不上了。尽管金剑南这个项目做起来了,而且做得“风生水起”,但是阿尔泰和鸿森方面始终在观念上有分歧。以致后来发生了一件谁都想不到、谁也无法相信的事情——某媒体发表了一篇诋毁金剑南的文章,而文章的作者并非来自这家媒体,而是来自阿尔泰公司。阿尔泰公司的这篇文章,在成都、石家庄几经辗转未果,最后“漂洋过海”到了广东。
这样,阿尔泰与鸿森之间的纠葛,不仅使得市场保障出现了问题,比如货款收回来了,市场投入不兑现,而且使得营销团队出现了“两大阵营”——在项目启动前期,业务员向着阿尔泰的多一些;到了后期,谁发工资听谁的,屁股都坐到了鸿森那一边。
即便如此,2004年金剑南的销售收入也超过了5个亿,经销商队伍也很稳定。很多做金剑南的经销商从“小户”变成了“大户”,而且做出了感情。直到2005年1月,金剑南的回款仍然达到了1个亿。
其实,阿尔泰与鸿森方面之所以互相较劲,是因为:阿尔泰掌握着“商标授权书”,鸿森则控制着客户和营销团队,看起来好像是谁都奈何不了谁。但一位知情人士却分析说,如果厂方随便挑个什么毛病就可以收回金剑南这个品牌的经销权,哪由得着这些人这么“调皮”。
[NextPage]
李建华: 走了三年钢丝
2005年7月,李建华任职期满卸任,鸿森方面自己接手操作市场。也许没有了李建华,金剑南这辆车照样会行驶下去,但是能否像辉煌时期那样既平稳又快速,谁也不敢打包票。 是非
其实,阿尔泰和鸿森一开始就是“脚踩西瓜皮”,谁都不知道双方的合作会是个什么局面,或者说谁心里都没底,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他们的立场,或者他们的利益分配关系,一开始就不一致,一开始就是有矛盾的。但是二者的是是非非谁都说不清楚,各有各的道理。
金剑南的故事讲到了2004年,很多人都想知道,2005年阿尔泰、鸿森还有金剑南团队走到今天,各相关方如何看待他们所经历的风雨与辉煌,如何看待他们各自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记者试图将罗金泉、秦炳钊、李建华以及金剑营销团队中的其他人聚集起来,发表各自的见解,但罗金泉和秦炳钊均以不同的理由谢绝了。
作为金剑营销创建人之一,我并没有创造价值,我只是帮着配置资源。它出问题,不是我可以左右的。金剑营销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机制出现了问题,虽然大家都有“约定”,但是有人觉得吃亏了,要改一下。金剑营销走到今天,对我的负面影响最大,我的遗憾也最大。
功高震主,哪一个老板会真正让一个职业经理人去操盘呢?在那样一种机制下,我其实是不能全力以赴去抓营销的,很多时间要“搞平衡”。阿尔泰和鸿森,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但是“神仙打架,百姓遭殃”。它们吵架,我的原则是“对项目负责”,不能偏向任何一方。站在阿尔泰的角度,“我的立场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找几个兄弟我们自己做”,可是我能同意吗?这是职业道德问题;站在鸿森的角度,全国市场一个月上千万元的运营费用,即便现在裁人之后,一个月的费用也要500万元,生产一旦跟不上就是几千万元的损失,谁能顶得住?经销商的一些费用,它也只好拖一拖。可是就算三个月不卖货,阿尔泰也没有损失。况且,对鸿森来讲,它还有个社会责任在里面。这样的话,二者就无法协调,可是谁也甩不掉谁,就像绑在“绞肉机”上,难受得要死。
过去的三四年,外人看到金剑南都是风光无比、一片繁荣,但是我心里很清楚,我是在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情况下,站在50层的高楼上走钢丝,惊险得很,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项目做起来了,我可以有所交待;做不起来就无法交待,我的职业生涯就此完蛋。2005年工作交接后,我感觉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再不用战战兢兢了。但是有一些遗憾,我没有对我们全国的营销人员搞一次“整训”,长期在那样一种状态下工作,没有时间做,有时间做却又来不及了。
云南某经销商: “离婚”不一定是坏事
任何企业在发展中都会出问题。关键看怎么去对待。其实金剑营销走到今天很不容易,开发商、投资商都应该好好爱护它。李建华、孙玉华为金剑营销付出了心血。作为投资方,应该考虑这些人为什么都离开了。
我觉得这个问题就像一个婚姻问题,离婚不一定是坏事,与其双方互相煎熬,还不如分手,双方都有选择的自由。职业经理人、开发商、投资商之间的关系怎么样才能维系好,这个东西不仅对白酒行业有价值,对其他行业也有价值。 金剑营销某销售经理: 真的很遗憾
金剑南当年成长速度之快,让我们觉得我们就是五粮液的业务员。但是后来销售人员的配置跟不上,导致对客户的有效服务也跟不上,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真的很遗憾。
我们2003年5月开始启动××市场,半年就做到了1300万元,但是从第二年一开始,就开始拖欠客户的市场费用了,公司可能认为客户是虚报费用,难免扯皮。最早我们这个片区只有5个人,每个人都很忙,都很努力,后来一下子增加到一二十人,人数增加了,效率反而降低了。感觉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我就离职了。我们这批销售经理,有两个离职高峰时期:一是2005年下半年,有人就开始陆陆续续离开;二是2006年3月糖酒会召开之前,是离职的最高峰,绝大部分都离职了,只有10%的人留了下来。 某职业经理人: 利益失衡下的苦果
我感觉,这样一个项目,中间产生这么多坎坷,主要原因还是在阿尔泰和鸿森。当然,二者的是是非非谁都说不清楚,各有各的道理,就像李建华说的,他们所站的立场不同,对事情的理解不一致是很正常的。
他们的立场,或者他们的利益分配关系,一开始就是不一致、不明确的。
作为阿尔泰来说,一开始它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团队是我阿尔泰的人,这是它当时唯一的博弈“砝码”,只要接受这个条件,就可以合作。可是事情的发展不像阿尔泰所预料的,它发现自己所找的那个“代言人”并不能把项目开展下去,从利益的角度考虑,它才和鸿森达成了妥协,就是可以“暂时”让李建华去操作这个项目。
作为鸿森来讲,一开始它的立场其实很简单,就是“资本保值”,换言之,不说产生多大的效益,至少不能亏本。当知道第一轮回款可以达到1500万元时,鸿森下了决心,但当它发现100万元就可以开发一个品牌,它又觉得自己上当了。后来,金剑南卖火了,鸿森利益的天平又失衡了,它觉得自己赚的少。况且,金剑南一到年节生产就跟不上,断一个月货就损失几千万元,每个月还有上千万元的运营费用,全部要鸿森来“买单”,于是,“很自然”地就出现了一些拖欠,很自然地就和阿尔泰扯来扯去。而双方高层吵来吵去,下面做事的人也就难免左右摇摆。
所以说,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最痛苦的是鸿森和金剑营销团队。从某种角度说,金剑南连续两三年的销售收入都超过5个亿,换了其他人,可能早就玩不转了。应该说,阿尔泰与鸿森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都在预料之中,但这些问题并不是个人甚至整个金剑营销团队左右得了的。 赢家 阿尔泰和鸿森在利益上展开的博弈,我们没有必要过多地去纠缠一些是是非非,实际上这个项目的五方——厂方、开发商、投资商、团队、经销商,都是博弈者,都曾经是赢家,它们带给白酒行业的影响或者启示也是可圈可点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金剑南这个项目,看起来是阿尔泰和鸿森在利益上展开的一场博弈,我们没有必要过多地去纠缠一些是是非非,实际上这个项目的五方——厂方、开发商、投资商、团队、经销商,都曾是赢家。
对厂方来讲,金剑南这个项目的开发只是“牛刀小试”,它向业界证明,剑南春的品牌张力不逊于其他名酒厂,它的“行销品牌”也不逊于其他名酒厂。
对阿尔泰而言,金剑南这个项目使它获得了新生。如果说2001年阿尔泰的资源力是负数的话,金剑南则使之从无到有、从有到多,并在经济上获得了比较可观的收益。
[NextPage]
对鸿森而言,虽然进军白酒行业给它带来了太多人为的麻烦,但是它本身并没有什么损失,而且金剑南这个项目到今天为止仍为一些经销商看好,这个项目的成长性还在。况且从另一方面来说,没有鸿森就没有李建华和金剑营销团队得以发挥价值的平台。
对经销商来说,金剑南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利益上的好处,还有“面子收益”。
对李建华来说,作为金剑南的实际操作者,他从这个项目上所得到的更多的是“无形资产”,比如扩大了他的影响,再次验证了自己的能力。作为一个并非资源拥有方的职业经理人,能够“无中生有”,把一个项目从概念做到顶峰,这就是能力的验证。
在运作金剑南之前,李建华虽然也“在局部取得了有限的成功”,但是运作金剑南使他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和人生感悟。比如他认为,在中国要做好一个企业,必须有一个灵魂人物,必须专一(独裁),必须有一个“上下同欲”的理念和共识;品牌的力量大于资本的力量等等。尽管这个项目他自己“不太满意”,但它毕竟是“一个事件,一个案例”。本来,金剑南是李建华的一个“收山之作”,现在看来,李建华还“收不了山”,还得再做一个“作品”。
同样,金剑南带给白酒行业的影响或者启示也是可圈可点的:
一、 金剑南在短时间内树立了一个全国性畅销品牌的形象、一个有“公信力”的品牌形象,改写了白酒行业人所共知的“终端危机”。譬如金剑南年节卖断货,和大卖场谈判总是底气十足,“多你一个卖场不多,少你一个卖场不少”,超过我的底线,这个卖场我可以不进等等。
二、当金剑南成为行业关注焦点后,无论是名酒厂还是非名酒厂,一批又一批的酒厂玩起了“模仿秀”。金剑南可谓引领了白酒市场一个时期的潮流。
三、一个项目要取得成功,应该具备品牌感召力和公信力、资源整合力、营销执行力等三个条件,因为“品牌的力量大于资本的力量”,只有品牌具有感召力和公信力,才能把“对项目有利的一切资源整合起来,大家一起做事”,然后是强调营销执行力。此外,项目运作还必须明确四点:项目明确、资源明确、机制明确和目标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