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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水发产品不合格

作者:     转贴自:中国商企网    点击数:984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05年以来部分商品质量抽查结果,水发产品不合格率为35%,酱油的不合格率为18.8%。

  此次共抽查水发产品20批次,共有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5%。不合格的7批次水发产品,PH值均超标,表明是用碱泡发的。用碱泡发水发产品,通常情况下比正常水发产品重3-4倍,产品保鲜期可延长3-5倍,而且产品外观鲜亮、白嫩。消费者长期食用这些水发产品,会出现头晕、呕吐,食用过量会导致昏迷、休克甚至癌变。抽查中,还有2批次甲醛含量超标,甲醛有定型、防腐作用,长期食用这样的食品,人体会产生慢性中毒,对肝、肾造成损害,诱发肝炎、肾炎和酸中毒。

  在调味品商品质量专项抽查中,共抽查35批次,有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5.7%。其中抽查的4批次食盐和12批次食用醋商品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16批次酱油中,有3批次不合格,占抽查酱油总数的18.8%,不合格项目均为氨基酸态氮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指标之一。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每100毫升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0.4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水发产品要到信誉度较高的大型正规超市,或设有质量检测点的集贸市场,表面看起来异常光亮、颜色过白、发得过大的水发产品要谨慎购买。在食用前要用清水多次冲洗,以确保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