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停止受理部分试验 作者: 转贴自:中国商企网 点击数:1059
为从源头上解决甲磺隆等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事故的问题,农业部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农药产品的田间药效试验申请,严格限定含有甲磺隆、氯磺隆产品的使用区域、作物和剂量;并要求此类药品标签在显著位置醒目详细说明产品限定使用区域、后茬不能种植的作物等安全注意事项。
自2006年1月1日起,市场上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农药产品的标签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按不合格标签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