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须用中文标身份 作者: 转贴自:中国商企网 点击数:1091
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6月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禁售上述食品。
通知要求,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 销商名称和地址的一律不得销售,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外包装也要在显著位置清晰标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