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要打印的文件是: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
|
|
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作者: 转贴自:行政法网 点击数:3186
行政法的这三个部分分别调整着不同的行政关系: 行政组织法主要调整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行为法,主要调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主要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是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单行法律文件构成的法律系统,其法律形式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尤以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多。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 就控制权力而言,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律。行政权力必然有其承担者,当然首先应对作为行政权力承担者的行政组织加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表现为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可以改变公民、法人的地位,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诸如行政机关应当享有哪些权力,依据这些权力可以采取何种行为,采取这些行为方式应当遵循何种程序等,都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明确,这些行为规则构成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既然行政权力的运用会影响甚至损害相对人的权益,作为规范行政权力的行政法就必须考虑权力行使所产生的后果,有权力必有救济,有权力也必有制约。一旦行政活动侵犯或损害相对人的权益,必须提供救济的途径。通过上述三方面的规范,行政法的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符合人民利益和意志的行政法律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