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尚晓阳 北京报道
在保监会日前召开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征求意见会上,专家建议对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给予一定财税政策支持。
有关专家表示,鉴于交强险制度带有较强的公益性,且保险公司在经营上遵循不盈不亏的原则,建议国家对此区别于商业险种,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还有代表提出,交强险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制定责任限额、基础费率以及具体的费率浮动机制时,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现实情况,在制定过程中将科学性与实际操作性紧密结合。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一些贫困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应考虑其实施的条件,把握好时机。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此后保监会会同相关部委,在条款、基础费率测算、责任限额、实务操作规程、财务核算、业务统计、保险标志和单证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费率浮动机制、道路救助基金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对于近期社会上流传的交强险价格为1800元、责任限额为5.2万元等说法,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相关猜测并不属实,具体方案仍在制定中,要等待国务院审批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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