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薇薇:百家连锁将更名
作者: 转贴自:华夏时报 点击数:1286
本报记者姜艳艳报道随着终审判决结果的下达,“沈阳薇薇”与“京都薇薇”长达4年的商标之争终于画上句号。
涉嫌侵犯前者注册商标的“京都薇薇”今后将不得在有关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京都薇薇”商业标识,这也意味着,“京都薇薇”已在北京发展的7家大型直营店,及在全国各省市级城市的近百家特许连锁店,今后将面临着改换品牌的问题。2006年4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京都薇薇公司的上诉,维持将“京都薇薇JINGDUWEIWEI”商标撤销注册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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