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5月16日专电(记者冯晓芳)已经颁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以之为基础,信息产业部等七部门正联手制订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全力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新华社天津5月16日电(记者冯晓芳)按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这六种物质已被列为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