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业务企业所需单证
1、加工企业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
(4)《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2、经营单位
(1)国家主管部门准予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海关签发的《报关注册证明书》复印件;
(4)《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
3、外商投资企业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海关签发的《报关注册证明书》复印件;
(3)《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
(4)《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表》。
二、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所需单证
1、进出口合同正本或已签章的复印件;
2、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
3、《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对第一次开展加工贸易的加工企业)或已签章的复印件;
4、《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5、《加工贸易业务审批表》;
6、委托加工合同;
7、《合同执行情况表》(据情况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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