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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防组事件卫生部角色悬疑

作者:     转贴自:新华网    点击数:7573


    在牙膏、口香糖等广告中频频露面的“全国牙防组”,日前在被曝没有认证资格后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引发了京沪两地消费者的起诉风潮。而由于全国牙防组属于非法人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能成为被告的主体。因此,“牙防组事件”到底谁是被告成为了焦点。

    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近日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追加为共同被告,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卫生部将有可能首次站到被告席上。

    卫生部会不会因为牙防组事件最终走上被告席?

    牙防组“滥用”认证惹风波

    李刚起诉称,2005 年9月16日,其在北京家和物美商业有限公司设立的物美大卖场家和店购买了由乐天食品公司生产的乐天口香糖,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标志已过有效期,且原告认为全国牙防组不具有口腔保健品认证的资质,其对乐天口香糖进行认证应属非法行为,而家和物美公司作为销售者亦未能履行验收义务,对该产品的流通也负有一定责任。

    李刚认为,全国牙防组、乐天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家和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共同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将全国牙防组、乐天公司、物美公司告上法院,并要求停止其虚假宣传。

    朝阳区法院负责本案的陈庭长告诉记者,此案最早是被诉至西城区法院,西城区法院受理后确认全国牙防组属于非法人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依法裁定驳回了原告对全国牙防组的起诉,并将该案移转至朝阳法院。朝阳法院接到移转案卷后,李刚则提出了追加当事人申请,请求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卫生部被告身份仍是悬念

    “卫生部能否成为本案被告的焦点在于和全国牙防组之间的关系。但可以确定的是,卫生部作为行政机构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北京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明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有媒体报道,早在2005年9月28日,李刚就以同样的理由将卫生部告到朝阳法院。但法院没有受理,称卫生部作为行政机构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

    对此,雷明光认为,如果全国牙防组是隶属于卫生部内部的一个部门,或者与卫生部之间是委托的关系,那么卫生部自然就是本案的被告。但如果全国牙防组和卫生部之间是其他的关系,卫生部就不一定具有被告的主体资格了。

    负责本案的朝阳法院陈庭长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对于卫生部是否能成为最终的被告,还需要法院进一步确认卫生部与本案的关系。

    牙防组与卫生部关系模糊

    昨天,记者致电卫生部并发出采访提纲,欲向其求证对本案的态度并说明卫生部与全国牙防组的关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得到卫生部的回复消息。

    据了解,本月10日,卫生部针对“牙防组事件”首次做出回应。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牙防组是1988年12月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口腔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多年来在全国口腔保健人员培训和健康宣传教育方面,牙防组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其实,此前全国牙防组早已做过类似的表态。今年3月,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学召开“记者说明会”,表示牙防组是“卫生部领导下专家参与创建的口腔保健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同时,他也公开承认全国牙防组“没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不是认证机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认证资格。

    对于卫生部和全国牙防组的解释和说明,记者从网络上的评论和帖子中注意到,由于直到目前为止,全国牙防组和卫生部之间的具体关系还是没有明确,也没有相关部门出来为全国牙防组的“忽悠”行为负责,多数网友都表现出了不太满意的态度。

    牙防组都干了些什么?

    记者了解到,全国牙防组一共对9家公司的口腔用品进行了认证,其中包括高露洁、佳洁士、两面针牙膏,以及华艾康、魄力、乐天口香糖等。在认证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试验费用。而通过认证后,相关企业则需要给牙防基金会提供“捐赠”,据相关企业透露:“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

    其实,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从1992年就开始了,并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部分全国牙防组成员和几大口腔医学院校从事口腔保健用品研制及临床验证工作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生产厂家或单位要求,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按照我国有关口腔保健用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参考国外的一些标准对一些口腔保健用品进行了检测和质量评审。

    最初,全国牙防组推荐的都是些国有品牌,直到宝洁公司进入中国,形势发生了改变。作为首家获得认证的国外品牌,佳洁士牙膏所属的宝洁公司共支付认证资金约12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捐赠给牙防基金,其余费用则用于几十名口腔专家做检验、做临床、做认证。而被认证企业之一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也承认,每年给牙防组赞助费就有10万元。

    但以上的这些事实与卫生部关于牙防组的表述有很多“出入”。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此前曾表示,全国牙防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卫生部制定关于牙病防治工作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组织协调牙病防治工作和组织开展一些学术交流工作。对于卫生部委托它所做的工作,在经费上会提供一定帮助。

    专业称认证相悖国家法律

    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秘书长相建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牙膏并不属于药品,因此宣传牙膏具有治疗功能只是吸引市场的一个卖点。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全国牙防组表示,经过他们认证的牙膏具有一些特殊功能,比如说具有防龋、祛除牙面色斑、减轻牙本质敏感和减轻牙龈炎等作用,那么,这些被认证的牙膏到底有没有那样多的特殊的效果呢?

    对此,相建强认为,牙膏应该属于日化用品,它的基本功能应该就是清洁牙齿,是几十年来一直没变的。不管添加什么成份,它最后还是牙膏,靠它去治口腔的疾病是达不到目的的。

    而国家《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记者却看到,不少被认证的牙膏的外包装上,都写着预防、治疗等字样。相建强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与国家法律相悖的。


    ●聚焦“全国牙防组”:

    ·“全国牙防组”?

    全国牙防组违规认证十余年 所得金额和用途成谜

    功效牙膏近半没有临床试验 雪豹牙膏遭封杀欲与牙防组割席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全国牙防组日前对媒体承认,他们不具备认证资格,而十多年来,他们对多种牙膏的认证却让许多消费者信以为真。

    ·政府:

    卫生部谈“全国牙防组”将规范口腔保健认证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朱玉 刘奕湛)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在谈到“牙防组事件”时表示,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卫生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明确有关专家组织的责任和功能。

    ·声音:

    牙防组遭质疑 专家:中介组织生命力源于公信力

    朱光磊(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这件事折射出某些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有所缺失。牙防组应当是通常所说的“社会中介组织”的一种,其通过提供某种类型的公共服务来获得社会的认同。这一事件的焦点在于牙防组“认证”的权威性,在于其认证“合法”与否引致的公信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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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关注]牙防组忽悠了13亿中国人?

    3月21日下午,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预防教研室主任张博学对全国牙防组认证遭质疑事件做出回应称,有关部门认为牙防组的认证工作不违法。然而,事后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回应仍不能消除人们对其认证资格以及倾向企业误导消费者的疑问。

    从地板到牙齿 以后买东西还能相信谁?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后,一篇名为《遭遇媒体暴力,欧典地板死不瞑目》的帖文在各论坛转载,帖文声称欧典“并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重大质量问题,但遭遇央视的强烈抨击”,引起网民争论,众多网民认为该帖文明显在为欧典开脱责任。近日媒体又报道广为人知的“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中的“全国牙防组”不过是“两个人两张桌”,根本没有认证资格,也引起网民热议。

    ·反思:

    反思牙防组事件:重塑“权威认证”公信力 

    “两个人两张桌子忽悠了13亿人”。屡屡以“权威认证”出现在口香糖、牙膏广告中的牙防组,因为其认证资质遭质疑,一时成为舆论热点。“两个人两张桌子”,可能有些夸张,但“忽悠了13亿人”,却是不争的事实。

    ●聚焦“公益诉讼”:

    ·诉讼:

    违法认证误导消费者? 法学博士状告全国牙防组  消费者告卫生部非法认证产品

    由卫生部领导并协助卫生部开展牙病防治工作的机构,相当于“准政府组织”,不应当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所谓口腔保健品认证是违法活动。其行为不但干扰了国家认证管理秩序,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同时也是对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不公平竞争。在牙防组的所谓认证活动中,不难发现部分企业如何通过向“准政府组织”付费,利用广大消费者对牙防组的“准政府组织”性质的信任,进而牟取商业利益的路径。

    遭牙防组忽悠律师起诉宝洁两面针 高露洁“14天美白”牙膏成都撤柜

    因全国牙防组认证佳洁士、两面针等牙膏功效,近日,郑州律师刘明以虚假宣传为由,将三者告上法庭,在原告将牙防组从被告名单删除后,法院受理了状告佳洁士、两面针牙膏一案。这是国内第三起针对全国牙防组虚假认证而诉至法院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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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最新进展

    朝阳法院负责本案的陈庭长告诉记者,李刚诉卫生部一案本月初刚刚受理,目前,法院还在按照例行的程序,对于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进行审查。如果确认卫生部确实与本案有关,法院将对此正式予以立案;否则法院将不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卫生部将不会成为这一案件中的被告。

    记者调查

    商家:依旧正常销售

    现在北京一些超市和商场里,标有“全国牙防组”标志的牙膏和口香糖依然在销售。商家均表示在等待政府职能部门的表态。某超市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政府职能部门对“牙防组事件”还没有最终定性,超市没有理由撤柜相关供应商的产品,最终还是在等政府权威部门的一个说法。

    消费者:反应略显平淡

    消费者对于该事件则显得有些“平淡”,昨天,王小姐在买了一只经“全国牙防组”认证的牙膏之后,向记者表示:“现在,我们只是知道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是不太靠谱的,但是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我们还不清楚。现在商场照样在卖这些东西,也没听到卫生部、工商局有什么具体说法,我们也就无所谓。但还是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尽快给消费者一个说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相关链接

    市场上经全国牙防组认证的产品

    □ Crest(佳洁士)为商标的系列含氟牙膏和牙刷

    认证开始时间:2002年6月19日

    认证期限:5年

    □ 乐天木糖醇口香糖

    

    认证开始时间:2005年4月9日

    认证期限:3年

    □ 冷酸灵牙膏

    

    认证开始时间:2005年4月1日

    认证期限:5年

    □ 两面针中药牙膏

    

    认证开始时间:2005年1月6日

    认证期限:3年

    □ 登康三面牙刷

    

    认证开始时间:2002年3月11日

    认证期限:5年

    □ 狮王细丝特磨牙刷

    

    认证开始时间:2004年2月24日

    认证期限:3年

    □ 魄力无糖香口胶

    

    认证开始时间:2006年1月10日

    认证期限:5年

    □ 豹FE牙膏

    认证开始时间:2002年8月18日

    认证期限:5年

    □ 华艾康无糖香口胶

    认证开始时间:2005年5月14日

    认证期限:3年(记者 金冰/文 张建峰 车亮/摄 李烝/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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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防组忽悠了13亿中国人?

    3月21日下午,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预防教研室主任张博学对全国牙防组认证遭质疑事件做出回应称,有关部门认为牙防组的认证工作不违法。然而,事后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回应仍不能消除人们对其认证资格以及倾向企业误导消费者的疑问。     

    今年2月17日,上海律师陈江以全国牙防组无认证资格,但为牙膏、木糖醇口香糖等9个知名品牌的产品提供所谓的权威认证为由,将全国牙防组诉至法院。去年9月26日,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也在北京起诉全国牙防组,认为其对乐天口香糖的认证有欺诈消费者之嫌。这将全国牙防组直接卷入一场信任危机。

    目前,公众质疑的焦点首先在于,全国牙防组有没有认证资格。曾有媒体披露,全国牙防组设在一幢标为学生宿舍的老楼,而且只有两个人两张办公桌。法学博士李刚有句名言:全国牙防组只有两个人、两张桌便忽悠了13亿中国人。     

    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认为媒体的报道很荒谬,不了解实际情况。但是,这些解释与其是否合法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第十条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然而,经调查,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根据张博学的介绍,全国牙防组既非政府机构,也未在民政部注册,不是有法人资格的民间机构。依照我国法律,这样的组织是没有认证资质的,属行为不当,但该组织目前至少已对9种口腔保健用品作出过认证。     

    就此,张博学的解释是:他们这个认证是与国家出台认证认可条例后现代意义上的认证不同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被企业宣扬得人人皆知,用一个此认证非彼认证就能绕开法律、回避责任吗?显然,这种偷换概念的辩解,难以消除公众的疑问。     

    质疑的另一个焦点在于全国牙防组的认证带有商业交易性质。张博学说,他们对企业的认证申请进行验证是免费的,至于企业的赞助和捐赠则完全是自愿的。最大的一笔是宝洁公司的1000万元资金。并不是企业给我们钱,我们就给他们合格认证。我们认证在先。合格企业的捐赠我们接受,不合格企业的捐赠我们不会接受。     

    按照这种说法,捐赠就不存在商业交易了,就是合法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显然,全国牙防组所说的捐赠与法律所禁止的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并无实质性区别。     

    而且,企业利用全国牙防组的所谓认证大张旗鼓地宣传,亦可能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获得认证证书的,应当在认证范围内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不得利用产品、服务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管理体系已通过认证,也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已通过认证。合法取得的认证的使用,尚且受到法律的限制,何况存在诸多问题的认证?     

    全国牙防组从事认证长达数年,相关企业利用这个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忽悠消费者多年,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广告管理部门等何以没有及时查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闹剧,以何种方式收场,公众都在拭目以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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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板到牙齿 以后买东西还能相信谁?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后,一篇名为《遭遇媒体暴力,欧典地板死不瞑目》的帖文在各论坛转载,帖文声称欧典“并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重大质量问题,但遭遇央视的强烈抨击”,引起网民争论,众多网民认为该帖文明显在为欧典开脱责任。近日媒体又报道广为人知的“全国牙防组权威认证”中的“全国牙防组”不过是“两个人两张桌”,根本没有认证资格,也引起网民热议。

    相关专题:欧典地板被曝欺诈消费者  聚焦3·15 

    多数网民认为:这两个事件突出反映了今天的社会面临着重建诚信体系的问题。我们决不能保护没有诚信的企业,同时也应该严格监管那些肩负认证认可职责的组织的活动。

    不能保护没有诚信的企业

    网民观点:中国企业要创真正的品牌,首先必须做到诚信,否则在国际市场上永远是低价劣质的代称。质量只是商品的一方面,难道质量没问题就可以用虚假广告来欺骗消费者吗?日本企业面临此类丑闻的时候,他们的总裁可能因此辞职,企业可能因此破产。我们是要保护国内品牌,但不能保护那些没有诚信、没有廉耻感的企业。如果真的“保护”这样的行为,那明天要饿死的是整个中国的品牌。

    值得警示的信誉危机

    “欧典事件让中消协、工商广告管理及其他政府监督部门‘同时失位’,老百姓心目中的权威顷刻之间轰然倒地,这是一种值得警示的信誉危机。”有网民称:“我再也不信什么3·15,什么推荐,这个绿色,那个无公害,什么都不敢信了。”还有网民发问:“欧典”连续6年获得中消协发给的3·15标志,现在出了这么大的消费事件,怎么没见消协出来说话?

    认证认可亟待加强监管

    一些网民认为,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具有公共利益性,也有需求和必要,但应加以规范,使之真正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我国的《认证认可条例》应该更详细地规定认证认可机构的资格条件,确定哪些机构通过政府授权或其他方式获得认证资格;规定认证的只能是该产品哪一种原材料具有哪一项具体功能,而不是经过“文字加工”的“能预防、改善某某疾病”,“比如牙防组只要宣传刷牙,就会促进牙膏工业,而一变成宣传产品就不实事求是了”;规定获得认证需要经过几道程序,并必须经过公示;此外还要规定认可认证组织对认证的产品负何种具体法律责任。

    一网民说,“韩国农协推荐”相当于韩国农产品的金字招牌,很难获得,中国则往往“酒杯一端,政策放宽;钞票一点,通通免检”。五花八门的“推荐”、“认可”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也败坏了认证认可工作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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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牙防组违规认证十余年 所得金额和用途成谜

    漫画:同心协力? 因涉嫌不具有认证资格却频频在某些品牌的牙膏、口香糖广告中露脸,“全国牙防组”日前在京沪两地同时遭遇诉讼,此案被网络媒体称为“13亿人被忽悠案”。 新华社发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全国牙防组日前对媒体承认,他们不具备认证资格,而十多年来,他们对多种牙膏的认证却让许多消费者信以为真。

    牙防组不具认证资格

    全国牙防组是卫生部领导下指导牙防工作的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但十几年来却向消费者认证着口腔护理用品。记者近日就全国牙防组有无认证资格、认证是否科学、是否与企业之间存在商业交易等问题展开调查后发现,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单中没有全国牙防组的名字。全国牙防组负责人张博学承认,全国牙防组并不具备国家法定的认证资格。

    临床实验草草了事

    全国牙防组表示,他们之所以未经批准对企业的产品进行认证,是为了推荐好的口腔护理产品,帮助中国老百姓更好地进行口腔卫生护理。但记者经调查却发现,其所进行的实验缺乏科学、严谨的设计,得出的认证结论也有夸大成分。

    张博学称,全国牙防组对每一种产品的认证都是极为科学和严谨的,他们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检测和认证的程序和方法“有很丰富的经验”。但记者采访了为全国牙防组认证产品——雪豹牙膏做临床实验的负责人后得知,用于实验的牙膏都来自于厂家,并不是从市场上随机抽取的,实验的所有受试者也是一家口腔医学院的在校学生及职工。这次实验就是找来160名实验者,然后发给他们每人一支牙刷和3支牙膏,3个月之后对他们使用的效果进行第一次检测,6个月之后对他们的使用效果进行第二次检测,然后就据此得出了“能有效地减少牙菌斑,预防和减轻牙龈炎”的认证陈述。事实上,这些参与实验的人有没有使用这些牙膏,有没有按规定进行刷牙,只能靠参与实验者的自觉。负责此次临床实验的负责人也承认,这样的实验是“不理想”的,认证词是“夸大”的。

    不交钱不给认证

    此外,《国家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但记者在雪豹公司与全国牙防组签订的协议书上却发现了这样的条款:雪豹公司每年自愿资助全国牙防组10万元人民币。虽然写的是“自愿”,但企业透露,这其实是认证的条件,如果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

    全国牙防组向多少认证企业收取了多少赞助费,这些钱又是怎么花的?张博学对此曾表示,这些经费都经过了审计,而且有专门的审计报告。但全国牙防组没有向公众公布关于审计的任何消息。谁进行的审计,审计结果又是什么,至今都是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