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人们呼吁产品打假;面对学术论文的鱼目混珠,人们欢呼学术打假;面对着盗版“伪书”迭出,人们需要出版打假;黑哨、黑槌、黑嘴等等势头的蔓延,使得各种打假的义举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揭竿而起。当各种假执行使得企业斥资打造的发展规划难以实施,使得企业家壮志难酬,使得管理者功亏一篑,甚至将企业置于危机之中,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领导人,您能无动于衷吗?
就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管理者也不能对业已存在的执行力放任自流。一方面,企业领导人的任务应该是领导人员、战略、运营三大流程,而非单单制定所谓的“远景目标”,然后把实现目标的任务放手交给他人;另一方面,执行不是简单的战术,而是一套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采取行动来实现目标的系统流程,管理者必须深入到执行的环节和过程之中。当然,管理者深入执行的环节和过程之中不是要取代下属的执行,而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对扭曲的执行力进行校正,这也需要通过执行打假实现预定的目标。
执行打假,当然要拿起道德的武器。假执行的存在往往是那些“人在曹营心在汉”的人所为,多采用的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是不道德、不规范的。假执行的现象不是孤立的,一切向钱看的舆论导向造成了不少人良心缺失;而“厚黑学”之类热炒又使得职场上人心叵测。也许正因为此类弊端的存在,不少仁人志士在积极探求民族复兴之路时大声疾呼强化中国的市场伦理建设。假执行的消除当然有赖于职工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但是执行打假不能局限和停留于道德的说教。尼采说过,“一旦人们传布道德,他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因而变得滑稽可笑。”企业领导人如果在执行打假中局限和停留于道德的说教,虽然不会因把道德当作弱者的武器而降低自己的身份,那也是在部分放弃自己应尽的职责。执行打假必须动真格的,体现出“打假”的威力,才能守护住企业文化的道德底限。正如韦尔奇所说,执行是一门战胜对手的学问。在执行打假中,我们的对手就是假执行,我们必须战而胜之。
执行打假或许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也许有人会说,这样还不如对执行者加大奖励力度,假执行就是为了多争得一些利益,事先把这些利益允诺给他们不就可以了吗?通过奖励固然有助于扶植正气,但是作为绥靖主义的政策不可能取得成功,因为企业的行动能力是淘汰出来的,并不是可以“赎买”的。除非将企业的全部产权都交于其手中,“赎买”固然可以满足假执行者一时的贪心,却不可能遏制其持续的努力和“得陇望蜀”式的扩张。重奖无法消除假执行的源头,原有的假执行念头被安抚之后,还会有新的假执行“机遇”产生,“学费”不可能无限制的交下去。只有加大执行打假的力度,使得假执行无利可图,或者使其承担更大的风险,得不偿失,从而不得不放弃通过假执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侥辛心理,假执行才会有所收敛。
当然,执行打假并不是图一时痛快,也不是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个人意志以人划线,一意孤行,更不是要将涉嫌或者有着假执行行为的人一棍子打死,或者抓住执行者进行假执行的把柄对他们进行各种胁迫,而是要通过严密的防治措施打消他们通过假执行实现不正当利益的侥幸心理,从而放弃假执行的博弃,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真正用在企业既定的管理举措和经营方略上,真正与企业休戚与共,为把企业蛋糕做得更大而实现双赢和多赢。如果说执行打假在社会上尚无法可依的话,那么在企业内部却有章可循。将执行打假纳入公司治理机制统一部署是必要的,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和校正资源,而不必另搞一套。企业在创设过程中,或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一般都有基本的规章制度存在,可以做为执行打假,校正执行力扭曲的重要依据,这里的关键是要抓落实,而不是将其束之高阁。人们不会做你希望的,只会做你检查的。检查的过程就是抓制度落实的过程,可以及时使假执行现出原形。企业内部有一定的分工,不少分工领域里有相当的专业性,对于一定分工专业领域内是否存在着假执行的问题不能单凭一面之辞,考虑到其中涉及利益之争,由专业咨询机构和中介组织给出局外人的鉴定意见可能更为客观,也才能抓住要害完成执行打假的任务。执行打假也不是要扩大“窝里斗”,相反,它是为了在企业内部形成上下同欲,共谋发展的企业文比氛围,从而使内部资源凝聚于核心竞争力之中,从而使得企业决策机制能够更好的集中精力进行更有远见的自主创新式的谋划,从而使企业在风起云涌的市场上站稳脚跟。
赢在执行,赢在执行打假!校正了执行力扭曲,我们一定会有更为美好的明天。如果我们将企业做大做强的努力尚未获得成功,那么执行打假正未有穷期,同志仍需努力。让我们形成强大的执行打假的舆论氛围,结成执行打假广泛的统一战线,使得各种各样的假执行、伪执行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