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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

作者:刘长忠    转贴自:中新网    点击数:1407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CN域名注册量现已突破百万。2006年3月17日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对域名争议应如何仲裁等问题作出解释,使注册人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指出,新《办法》将使CN域名注册和使用环境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此次修订将有利于平衡商标等民事权益人与域名持有者之间权益,切实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权益。

    新《办法》对“恶意”注册的概念第一次有了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此外,对于域名持有人的权益,以往政策中并没有明确,由此导致域名持有人权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受到侵害的事情也屡屡发生。基于此,新《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的,该域名属于持有人所有。

   业内人士认为,从这些新的修改办法可以看出,注册人权益更进一步得到了有力的保障。